新华网陕西频道7月9日电 (记者刘石磊)记者从陕西省略阳县检察院获悉,两名冒充记者,以负面曝光要挟和正面报道引诱为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齐泉华、王亚男,5日被略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齐泉华,大专文化,曾在北京一些新闻媒体单位和广告公司打工,自称是北京某教育报安全教育周刊专题部聘用人员(无聘用协议);犯罪嫌疑人王亚男,研究生学历,系西安市某局印刷管理处工作人员。今年4月以来,齐泉华与王亚男相互勾结,由王亚男提供线索,齐泉华冒充记者在现场拍照摄像,然后拿着拍摄的资料和采写的初稿到相关单位采访,用负面报道威胁和正面宣传引诱的手段实施敲诈勒索。
检察机关查实,6月2日,齐泉华、王亚男到略阳县一所中学,以记者身份找到学校校长,声称这所学校存在安全问题要在媒体曝光,并说如果学校给钱,不但不曝光安全问题,还可以进行正面宣传报道,为此向学校索要现金1万元。二人还曾以同样手段从略阳县一家企业骗走3万元。
经调查,此二人均无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和有效采访证件,此前曾在陕西省渭南、汉中等地作案多次。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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