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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分红不均纵火杀人未遂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20: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无锡7月13日电(孙权 永新)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今日审结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段某因与合伙人年终分红不均心生歹念,泼洒汽油欲烧死合伙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了解,被告人段某去年与朋友陈某一起合伙承包了无锡一家汽车修理厂,因年终结帐时分红不均,段某认为陈某“使诈”,故对陈某怀恨在心。2010年1月26日晚,段某将事先购买的汽油桶、90号汽油17升、打火机、菜刀、白酒等物带入汽车修理厂内伺机报复陈某,当晚10点多,段某将汽油泼洒在地,用白酒淋身点燃,想要跟陈某同归于尽,后陈某警觉逃脱并报案,次日凌晨,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为报复他人,欲采用汽油焚烧等手法将他人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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