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闾丘露薇:关于低俗的争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17:27  《环球》杂志

  关于低俗的争论

  闾丘露薇

  去年的香港书展特别热闹,因为一批靓模举行写真集签售活动,引起民众的自发抵制活动。今年的香港书展,这些被内地一些媒体称为“嫩模”的女孩子们又成了媒体的焦点,因为书展拒绝了她们举行签售会的申请。至于理由,也是用内地现在非常流行的一个词,低俗。

  作为一个读者,同时作为一个母亲,我当然支持书展的决定。首先,毕竟书展的空间有限,同意了这些签售会,会影响到其他签售活动的机会,因此作为主办机构,需要有一个挑选,选择那些更加符合书展目标的活动。另外,这些“嫩模”的签售会过于明星化,吸引了一批不看书的粉丝,让已经拥挤的书展,更加缺乏空间,影响了人们逛书展的兴致,甚至会以为自己去错了地方,来到了动漫展览。作为家长,带着孩子来书展,当然是希望能够发现一些好书,同时让孩子耳濡目染点点书香气,实在不想让孩子觉得,写真集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书,因为在我看来,那只能算是一种消费品。

  但是,撇开个人身份来看这件事,是不是存在被 “嫩模”们投诉的歧视呢?作为主办机构,自然有权决定谁可以举办活动,谁不可以。我只是感到奇怪,为何去年书展的时候,这些专家顾问没有觉得这些写真集低俗呢?这些专家顾问们是依据自己的判断,还是因为来自社会的压力,被迫显示自己所谓的社会责任心呢?书展做出决定,有没有一个拒绝或者同意的标准?

  我不知道答案。不过我也知道,所谓的低俗与否,真的没有一个标准,很多时候是一个社会的共识。如果大部分人的人,不欣赏、不接受某种表现方式,那么即便这样的方式没有违反法律,也不会在大众传播媒体上出现;但是也不会被禁止,然后透过一个小众的渠道来传播,因为毕竟不能够剥夺小部分人低俗的权利。

  既然不能够在书展举行签售会,有“嫩模”为了推销自己的写真,制作了被疑似强暴的影片放在网络上,结果遭到的抨击如狂风暴雨。不过这名“嫩模”觉得非常委屈,因为她只是效仿别人,所有这些宣传,只不过是为了卖书而已。

  其实这名“嫩模”和最近内地一些也算是“嫩模”的女孩子比,手法已经收敛了很多。内地一些女孩子一会儿流出自称被迫拍下的裸照,一会儿又在网上出现不雅视频;而且这些女孩子要比这名“嫩模”幸运的是,她们遭到的谴责要少得多,人们把他们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但没有给她们带上败坏社会风气的帽子。

  这些“嫩模”因为年轻、想红,所以出了写真集,这是她们的自由选择,但社会怎样回应,则显示出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以及保守程度。在这一点上,香港相比内地要保守得多。不是香港不能够包容“嫩模”这样的职业,相反,香港是一个非常自由的地方,任何职业都得到尊重,但是这个职业有哪些是不可以做的,香港社会则没有内地那样放纵,有自己的尺度。

  这样的尺度分成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有详细的量化规定,如果违反了就要承担后果,比如暴露的程度,过了那条线,就只适合成人;另外一种则是社会的,没有强制性的。后一种标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至于内地,低俗这样的用词,是用在具体的某一件事情,或者某一个人身上。比如最近,在相亲节目之后,凤姐也成为了低俗的一种。至于到底怎样低俗了,标准在哪里,则众说纷纭。从这一点上看,她们比不上香港的“嫩模”,如果香港的“嫩模”觉得受了委屈,可以找平等机会委员会来主持公道。再说了,只不过不能去书展签售,她们还有很多其他的选择。

  这就是问题所在,对于低俗的界定过于人为化,会导致低俗的东西一直存在;也会导致算不上低俗的东西惨遭指责。因为不同的人,其判断能力是不同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有时候,显得开放而混乱;有时候,则剥夺了一些人想要欣赏低俗的权利。至少,低俗是不违法的。况且,对于低俗的界定,谁又说得清呢?比如,小沈阳和凤姐,谁更低俗?

  来源:2010年7月16日出版的《环球》杂志 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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