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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后与女生发生性关系 称等对方成年将迎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09:46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7月16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等她十六岁,我会娶她!”台北县一名24岁的帅哥补习班男教师,恋上班上一名身材凹凸有致的15岁女学生,借课后辅导名义,诱拐她回家一对一辅导并发生性关系。

  报道称,因女学生旷课太多,家长察觉异状跟踪监视,才揭发色狼教师恶行并告上警局。台北警方调查,陈姓男子(24岁,台北县人)大学毕业后在板桥市一家文理补习班担任数学讲师,去年认识身高160多公分、长相清秀的被害初三女学生(15岁),两人去年底开始交往,其间在陈嫌新庄市住处发生多次性关系。今年5月,陈嫌性侵女学生恶行曝光,他虽否认,但讯后仍被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办。

  据台北警方调查,被害女学生为准备今年基础测试考试,去年报名补习班补习英数课程认识陈嫌。因陈嫌长相帅气,女学生情窦初开,很快就坠入情网,陈嫌也对这名女学生照顾有加,多次带她外出约会散心。

  陈嫌为将女学生带回家,假借家里没人,可以帮她免费课后辅导为由,将她带回新庄住家,趁机发生多次性关系,事后还安抚她说:“我会娶你!”女学生见老师示爱、许下承诺,最后干脆不到补习班上课,直接到老师家进行“课后辅导”,补习班因女学生旷课次数太多,通知家长才发现这起丑闻。

  台湾家长协会理事长李秀贞痛骂:“太差劲了,还说要娶学生,简直是胡扯!”台湾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也说:“这是陈嫌掩饰罪行之词!”认为陈嫌虽然非正式教师,但他已不适合再继续当补习班教师。

  律师廖芳萱指出,陈嫌若与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属实,已触犯“刑法”“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男女为性交者”罪责,得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类似案情若与被害人家长达成和解,通常可获缓刑处分。(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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