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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事老”巧断家务事(二十):不能独掌家中“财权”妻子要与丈夫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06:59  山西新闻网

  刘斌(化名)与崔丽(化名)结婚三年了,夫妻非常恩爱。但有一件事情让妻子崔丽恼火,就是刘斌每个月只给她上交部分工资,大部分工资由刘斌保管。一段时间,崔丽竟然怀疑起刘斌是不是用攒的“小金库”的钱在外养女人。因为保管工资的事情,夫妻经常吵嘴。最终,催丽给刘斌下了最后通牒,再不交出全部工资,两人将到法院离婚。

  这下,刘斌没了办法,于是来到太原市桃园北路四社区要求调解。刘斌向社区干部申永利诉说:“结婚三年了,我们夫妻没有因为别的事情吵闹过,就是因为我的工资没有全部上交给她,她就和我闹。妻子没有工作,每天闲在家里,我辛辛苦苦赚钱,为的是什么,是把这个家养好。不把工资全部交给她,是因为她不会持家,我并没什么私心。”

  而崔丽不同意丈夫的说法,她认为自己这么大的人了,怎么没有能力持家?夫妻两人各说各有理。面对怨气十足的夫妻俩,申永利没有说他们的是非,而是先夸赞夫妻俩很般配,然后让夫妻再次诉说他们的苦衷。等两人把心里的怨气都发泄完了,情绪平静下来,她才开始调解。申永利告诉刘斌:“你是男子汉大丈夫,应该大度一些,学会换位思考,妻子愿意持家,就应该让她试试。”随后,她又对崔丽说:“你也别太计较,要不你们干脆轮流持家,看谁真正会过日子。”经申永利劝解,夫妻双方不再吵闹,刘斌开始让妻子独掌“财政大权”,让妻子参与理财。

  本报记者 程培青 实习生 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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