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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聘一个月经理 挖走30万元货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06:59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程培青 实习生杜伟)王某在当某挖掘机销售经理期间,私自卖掉挖掘机,并把近30万元的货款卷走潜逃。7月18日,外逃三年多的王某被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追缴违法所得,返还挖掘机销售企业。

  2006年2月,50多岁的王某被聘为某挖掘机临汾经销点经理,同年3月8日上午10时,某挖掘机临汾经销点突然给总公司打来电话,称王某这几天不见了。原来,几天前,王某独自从公司拖走一辆挖掘机,说要卖给一家客户,当经销点员工试图联系他时,却发现其手机已关机,便赶紧上报总公司。总公司负责人感觉不妙,辗转通过王某雇用的拖板车司机找到了那位客户。据客户介绍,王某当时只要现金不要汇票,说回公司后才能开增值税发票,只开了张收据,便拿着钱走了,此后再也没联系过。2009年7月,外逃了3年多的王某向上海警方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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