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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将出台规定规范农村犬类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09:51  南方日报

  

粤将出台规定规范农村犬类管理
狗狗在打疫苗。资料图片

  南方日报讯(记者/雷辉实习生/佘宗明通讯员/张其明)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对农工党广东省委会的提案答复中获悉,针对狂犬病疫情扩散,广东将尽快制定出台《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犬类登记管理。

  疫情由粤东西北向珠三角扩散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农工党广东省委会提交提案,称近6年以来,狂犬病已成为导致广东农民、学生因传染病死亡的主要病种。

  据介绍,解放初期广东狂犬病发病人数处于较低水平,每年200例以下,其后呈上升趋势,1980年达到高峰,年发病人数达1629例。进入90年代以来,由于加强了防控工作力度,发病率逐年下降至1996年12例的低水平。

  但由于防控工作尚缺乏稳定有效的制度、法规支持,控制措施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因此随着养狗数量的增加,自90年代后期狂犬病疫情再次呈现回升趋势。2003年发病死亡达173例,2004至2006年发病人数继续上升,2006年达387例。2007至2008年略有下降,但发病人数仍然维持在300例以上,2008年病例数位列全国第二。2009年1月至7月相比去年同期,广东狂犬病流行情况仍未见明显好转。广东省狂犬病病例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发病人数以农民最多,其次为学生、散居儿童。

  对此,省卫生厅坦承,近年来广东狂犬病疫情呈现高发态势,发病地区从2001年相对局限在粤西的湛江、茂名和粤东的梅州等老疫区向珠三角地区扩散。

  疫区要加强犬只捕杀工作

  省卫生厅分析,多种原因造成这一局面。一是犬只管理不够规范,1992年省政府颁发《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有些条款如养犬的审批、管理等已经不适应新形势需要,可操作性差,导致养犬管理混乱。二是犬只免疫率还比较低,离70%以上的接种率还有很大距离,不能形成免疫屏障。三是疫区净化措施不彻底,特别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对违章犬扑杀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即使净化了疫点,由于缺乏监督机制,净化措施后不到一年间隔,群众又复养犬只,使疫情反复。

  鉴于此,省卫生厅将要求疫点(区)加强犬只捕杀工作,确保疫点(区)一周内达到净化标准,疫区保持净化一年,防止疫情反复。

  在法规层面,省农业等部门将抓紧修订《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的犬类登记管理,增加规范我省农村犬类的养护、管理、防疫等内容,并按照政府规章修改的程序报省政府法制办审定。

  此外,还将规范犬伤处理,加强人用狂犬疫苗管理。卫生部门将加强犬伤门诊建设,进一步完善狂犬疫苗冷链,保证疫苗和免疫接种质量。药监部门则将加强对狂犬疫苗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监管,保证疫苗的质量。狂犬病疫苗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政策的贯彻力度也将增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免疫接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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