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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整治摩托车装顶篷 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10:02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黄进明 杨军王威)摩托车加装顶篷,不行!昨日,交管部门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查处涉及此类违法的摩托车195台,现场拆除并收缴非法加装的遮阳篷150余把。

  当日10时许,市交管局直属大队民警在沿河大道江汉一桥下,拦下一辆装有塑料雨篷的两轮摩托车,篷上还印有卖雨篷的广告。驾车的郑某称,花300元加装顶篷是为了遮阳挡雨,方便送小孩。因郑某未携带驾驶证,民警将车暂扣。

  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两轮摩托车非法加装顶篷以后,由于风阻作用,大大降低了车辆的稳定性;特别是遇到大风,掉头拐弯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据了解,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实施违法行为上道路行驶的,可以并处500元罚款以下罚款或警告,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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