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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院通过卫星图片查办违规出让土地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5日01: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今年5月20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专项治理工作查处的20起典型案件,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下称反渎局)查办的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滥用职权、受贿案名列第二。该案不仅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领域造成国家损失的典型案件,还是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的典型案件。广东省检察院反渎局以查办此案为契机,把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作为今年反渎工作的重点来抓,多办案,办好案,以实际办案成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06年12月,广东省检察院反渎局领导参加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省国土厅、监察厅召集的广东土地卫星图片检查工作汇报会,会上反映了从卫星图片拍摄到江门等市存在土地违法情况。虽然尚未接到有关行政机关移交的案件,反渎局领导却敏锐地意识到,不能坐等,否则将会错失办案良机。经过请示,反渎局决定依法介入,主动收集证据。由于案件涉及违法用地面积大、问题严重,广东省检察院抽调了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的30多名骨干组成办案组,由省院统一指挥侦查。

  尽管已经掌握了有关领导涉嫌滥用职权违规出让土地的部分事实,但当办案组到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情况时,却被告知这是正常的“招商引资”。

  经过反复研究分析,办案组发现了土地出让渎职行为背后的一个关键人物——时任江门市委常委、新会区区委书记的林崇中。几经讨论后,办案组决定跳出就渎职罪查渎职案的思路,深挖背后的徇私情节和权钱交易行为。

  很快,办案组锁定了身为某公司总经理的林崇中之妻李云。李云曾在2004年购买一块土地作为公司厂房,当时土地要价每亩8.3万元,最终李云以每亩5万元购得。一共95.5亩地,差价315万余元,这其中必有“猫腻”!一查才知道,原来是江门市公路局有关人员“暗中帮忙”,补齐了差价。此时办案人员已心中有数,因为林崇中曾担任江门市公路局局长。经过周密侦查,办案组掌握了林崇中利用职务之便,“示意”江门市公路局帮助李云解决购地差价的证据。案件缺口终于打开了。

  与此同时,办案组发现,江门市新会区一在建的五星级酒店,正是林崇中“招商引资”的项目。在掌握了大量外围证据后,办案组决定“收网”。面对证据在握的检察官,林崇中道出了实情:2002年,林崇中经人介绍认识港商何某。何某经多次考察,选定新会区投资建五星级酒店。但同时提出,酒店回报周期长、利润低,要求配套1000亩住宅用地供其开发房地产。于是,林崇中决定采取捆绑销售的方式,以110亩酒店用地配套500多亩居住用地。未经评估,酒店用地以每亩5000元的地价、居住用地以成本价出让,共造成国家土地价款损失9404万元,而林崇中逢年过节从何某那里收得“好处费”共65万元港币。

  经过层层深挖,检察机关6个月共立案侦查案件21宗21人(其中包括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5人),涉及党政、国土、公路等多个部门,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2009年7月20日,河源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判处林崇中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林崇中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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