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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将劫持者摁入河中致其昏迷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5日02:34  扬子晚报

  这是一件蹊跷的“怪案”:在常州的打工仔小福本月21日晚被6个不明身份的男子威胁着带上了车。途中小福逃生,跳进了河里,对方有两人下河紧追,其中一人在追赶扭打中沉入河里,淹得奄奄一息,而逃脱的小福却因此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拘留。那么,小福是否要为溺伤者担责?6名男子是否有非法拘禁的嫌疑?小福未来会不会因此获罪?此案引发了一连串的疑问。

  情节堪比“动作片”

  6名大汉拦住了小福

  小福今年刚20岁出头,在常州一个单位打工。他的叔叔杨先生和他在同一个单位。杨先生告诉记者,21日晚上7点左右,小福从出租屋到单位上夜班,在路过一座桥下时,突然窜出6个大汉,他们不由分说要求小福跟他们走一趟,由于对方人多势众,小福只得答应。随后,小福被对方按在一辆摩托车的后座上。对方还威胁小福,如果不乖乖听话就挑断他的脚筋。

  灵机一动,跳河逃生

  小福是个机灵的小子,他嘴上答应了“劫持者”们的要求,心里却一直在盘算如何逃生,趁6人分神的当头,他猛的跳下摩托车,紧跑几步,一头钻进了河里,借着从小练就的好水性,想要游过河逃生。

  没想到那6个男子紧追不舍,其中两人当即就随着小福跳下河追赶,一个在逃,两个在追,追逃扭打中,小福成功将其中一人摁入水下,自己成功脱身。而那个被摁下去的追击者,因水性不熟,险些被淹死,后被赶来的同伴救起。此时,溺水者已经不省人事,被送往医院重症监护室急救。

  警察抓走了小福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可没想到事发第二天,警察来了,小福被带走,并很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理由被拘留。“今天是我侄子被拘留的第四天”,杨先生掰着指头跟记者说,他发现小福没有上班,一直打听都没有消息。后来接到了警方的通知,才知道小福因故意伤害罪被拘留了。“我赶到派出所后,见到了小福,小伙子很委屈,我也想不通,1个人对6个人,还能算故意伤害罪?”

  蹊跷一:

  这6人为何要“带走”小福

  据杨先生回忆,事情的具体起因要从和他同租一楼的刘某丢金项链说起,前两日,与杨先生同在常州打工的堂姐杨女士夫妇到杨先生这里吃晚饭,晚上9点多,堂姐夫妇正要离开时,刘某回来了,双方见面说了几句话也就散了。谁知第二天清晨,刘某说自己的金项链丢了,并逼着他追问堂姐夫妇昨晚有没有捡到项链,因为堂姐夫妇暂时都寄住在侄子小福那里,刘某又要求杨先生带着他找到了小福。

  21日18点左右,刘某等6人再次来到小福家追问金项链的下落,小福当然矢口否认。双方僵持了一会刘某6人离去。可在小福去上夜班的路上,这些人又拦下小福,并要求小福带他们去找杨先生堂姐夫妇。

  那金项链真被杨先生堂姐夫妇捡到了吗?堂姐夫妇对此矢口否认,并表示刘某当晚喝酒了,说不准是他自己弄丢的。

  蹊跷二: 

  为何定性小福故意伤害?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拘捕小福的常州市武进区遥观派出所,该所一位夏姓教导员介绍说,刘某的同伴报警称是小福将刘某按在水里的。刘某由于溺水已导致患急性肺炎。他表示,定性小福故意伤害的原因是刘某同伴的指认,在河里时,小福把刘某的头按在水里,而刘某确实因为溺水伤得不轻。他们正准备把小福移交刑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蹊跷三:

  刘某等人是否构成胁迫?

  昨天下午,记者从常州二院重症监护室了解到,刘某已经脱离危险。同时,监护室门前一位自称姓陆的小伙子称,事发当天,是他和同伴下水拉刘某上岸的,其他都不清楚。他同时否认曾挟持小福,而警方也表示,缺乏证据,因为挟持是要暴力胁迫,但警方调查后没有发现这方面的证据。

  希望结局

  不是“搞笑片”

  律师感觉案件“荒唐”

  “我的员工上班途中被人劫持,遭到威胁后,跳水逃跑,劫持者下水去追时被淹个半死,这倒成了人质的错了,这真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小福所在的常州某电机配件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陈先生很是为自己员工的遭遇鸣不平,陈先生称,小福平时就胆小,都不怎么上街,怎么可能会故意伤害对方?更何况事发当时,对方这么多人。

  “这听起来就很荒唐!”常州著名律师张忠也认为,小福被六个人强行拦下,并被带上车,人身自由被限制,刘某等六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劫持人质行为,小福在被威胁后出现跳车跳河等行为也是出于逃生的本能,追击者溺水受伤也是咎由自取,即使小福在水中出现一些争斗行为也是出于本能的反抗,不存在故意伤害行为。 实习生 潘梓澄 

  崔丹 本报记者 张战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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