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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会泽原粮食局长出售储备粮并受贿获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15:05  正义网

  正义网云南7月26日电(特约记者刘德安 通讯员蔡绍兰 付连珍) 云南省会泽县原粮食局局长尚友沁滥用职权,大胆出售县级储备粮,以还贷款;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受贿。7月13日,会泽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尚友沁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8.4万元。 

  会泽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尚友沁在担任县粮食局长期间,滥用职权,将县粮食局从农业发展银行贷到的粮食贷款挪用于购销农资准备销售后牟取经济利益,后因贷款到期无法偿还,尚友沁就打起了储备粮的主意。根据会泽县人民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规定,动用储备粮要由县发改局及县粮食局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会泽县支行提出动用方案,报县政府批准方能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下达县级储备粮动用命令。而被告人尚友沁却未按程序报批,擅自决定将会泽县的县级储备粮250万公斤全部出售,以偿还贷款。至案发时,被尚友沁所卖掉的储备粮尚未入库补齐,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此外,被告人尚友沁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还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18.4万元。 

  该案提起公诉后,会泽县法院一审经过公开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尚友沁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8.4万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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