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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当通缉犯羁押少女接受警察道歉 称心里不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02:59  金羊网-新快报
被误当通缉犯羁押少女接受警察道歉称心里不服
回家的林贝欣想起被无辜拘押的日子就做噩梦就流泪。

  《19岁宅女变成通缉犯?》追踪之回家

  ■采写:新快报记者 陈海生 杨峻

  ■摄影:新快报记者 王小明

  林贝欣回家了,但性情较之以前更加内向,一个人坐在家中发呆,一有人提起“手铐”、“监狱”等词时,她总会情绪失控,害怕落泪。她说,自己接受了义乌警方的道歉,但心里不服。其家属希望相关部门能还林贝欣一个清白,恢复她的名誉。

  回家的林贝欣想起被无辜拘押的日子就做噩梦就流泪,家人希望相关部门恢复她的名誉

  听“铐”就落泪无颜对亲朋

  28日,林贝欣终于回到家了,家人都很开心,可是大家却暗地里为她担心起来。二姐林龙腾告诉记者,林贝欣的性格较之以前更加内向,她一人在家中发呆,一坐就是几个小时。而在家里,大家都不敢提“手铐”、“监狱”等敏感词汇,因为她一听到就会情绪失控,害怕得落泪。

  林贝欣说,她被关在看守所的那六天里,天天以泪洗面,就像过了几年一样漫长。而当她被带到义乌协助调查时,一路上害怕不已,警方还给戴上手铐不加遮掩,让她觉得抬不起头来。“我没做错什么,他们凭什么这样对我?要不是你们报道了这件事,我都不知道去了义乌,他们会怎么对我。”

  林贝欣说,当警方查清她与案件无关后,义乌警方的确向她口头道歉了,而且还买了手机、衣服等东西给她,并拿出2000元给她,作为此次错抓的赔偿。当时她的确接受了警方的道歉,但觉得心里很不服。

  林贝欣说,虽然义乌警方已经口头道歉,也说给她做出补偿,但她觉得警方说这些没有任何意义。“这件事在我心里已经划了一个很大的伤口,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林贝欣说,现在想起当时被戴手铐不加遮掩的情形,就会做噩梦,就会流泪。“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件事了,我没脸去面对我的家人、朋友,我觉得自己抬不起头。”林贝欣说,目前她没心情去上班,想先休息一段时间,等心情平复下来后再想以后该怎么办。

  律师:警方存在前期身份核实程序不作为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平主任表示,对于林贝欣的案件,首先,警方侵犯了林贝欣的人身权利,对其进行了没有犯罪事实的错误拘留。其次,林贝欣的案件已经属于《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赔偿范畴,她本人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国家赔偿,一并提出精神损害鉴定,法院将根据林贝欣具体受损害程度予以赔偿决定。

  朱永平律师表示,林贝欣被错误拘留的案件意义已经超越案件本身。作为公民,每个人都有可能丢失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明,这就要求警方谨慎、细心地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作出核实。而林贝欣也可以质疑浙江警方为何草率地未通过嫌疑犯身份核实,以及到当地警方和家属处核实身份,就发布了网络通缉令,导致林贝欣被错误拘留,警方存在前期未对嫌疑犯身份核实的程序不作为。

  “我觉得两边警察都有责任,为什么在广州,我妈妈和奶奶去跪求警察让我们见一面时,他们都无动于衷?而义乌警方只听片面之词就把我抓了,为什么他们不去我的家乡核查下?”——林贝欣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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