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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被指撞死人未及时施救续:未构成肇事逃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1日02:57  新文化报

  “榆树交警撞人致死” 续

  新闻回放:7月23日14时15分许,榆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西胜中队民警刘铁军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将榆树市城发乡李合村村民雷义双撞死。目击者称,事发前曾经看见车上民警从李合村一家饭店出来,怀疑酒后驾驶,且司机撞人后没有及时施救而离开现场。

  本报讯(记者李德庆)昨日,榆树市公安局对外公布了“榆树市科铁公路7·23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结果。经过德惠市交警大队调查,交警刘铁军肇事后同本单位民警李春喆主动报案,回到镇北中队并向单位领导汇报,及时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受调查,其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10小时后 家属同意拆除现场

  7月23日14时30分许,榆树市交警大队民警刘铁军在执行公务时驾驶吉O1400警车沿科铁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415公里加974米,与由北向南横穿公路的行人雷义双相撞,致雷义双当场死亡。接到报案,榆树交警大队领导及办案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向榆树市局、长春支队、榆树市政府汇报。

  现场勘察完毕,死者家属情绪激动,不允许拆除现场。为了避免次生事故发生,在现场两端路口,交警指挥对过往车辆分流,避免发生堵塞。与此同时,榆树公安局交警部门及榆树公安局督察与相关部门抓紧对肇事民警刘铁军及时抽血并及时讯问。在当地政府领导帮助下,7月23日24时许,家属同意拆除现场。

  查扣违法车辆途中发生事故

  经调查,肇事民警刘铁军同本单位民警李春喆换防到镇北中队上岗时,在榆树市城发乡李合村发现一台违法车辆,李春喆及刘铁军对该车查扣,李春喆驾驶被查扣的车辆,刘铁军驾驶本单位车辆一前一后往镇北中队行驶。到事故地点,遇雷义双由北向南横穿公路,刘铁军驾车躲避不及,车左前角与行人雷义双接触,风挡玻璃左侧与雷义双头部接触,将雷义双撞到公路北侧,车辆向南躲避与李春喆所驾被扣车左侧接触后停下。

  发生事故后,刘铁军、李春喆当即下车,发现被撞行人头部撞扁,流了一大摊血,一看人死亡,李春喆便向交警大队报警。此时围观群众越来越多,发现是警车肇事,便有谩骂和攻击性语言。刘铁军、李春喆怕引发大的冲突,便开被扣车到镇北中队,同时向中队长李岩峰汇报,李岩峰及时向王英成教导员汇报此情况,王英成教导员责令刘铁军、李春喆迅速回大队接受讯问并及时验血。

  长春交警支队何长春副支队长、事故处孙建国处长、外县指导张学云科长及时赶赴现场复核。榆树市公安局对两位民警决定停止职务,接受调查。

  警方与家属初步达成协议

  据了解,7月27日下午,榆树交警大队同死者家属协商,已草签协议,正式和解,待长春交警支队作出责任认定后再履行。同时死者家属表示此事故得到榆树市公安局党委、交警大队及城发乡政府高度重视,对慰问及善后处理非常满意,也表示在事发当天确实不冷静,有过激言行,有些疑问也是道听途说,对此也表示歉意。7月28日,死者家属将死者火化。

  交警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

  针对交警是否执行公务,公安部门调查了解到,榆树交警大队7月21日至7月26日安排公路中队换防,7月23日正值西胜中队到镇北辖区换防,刘铁军、李春喆系上岗工作,途中发生事故,属执行公务。

  此外,对刘铁军、李春喆二位民警询问,他们二人中午在刘铁军家吃的饭,没有饮酒,酒精检测于7月26日由长春交警支队送往省厅检验,7月27日出结果没有饮酒。百姓指认二人在李合村艺香园饭店吃饭,已由德惠大队调查,该饭店23日中午只有两桌客人,且均是本乡村民,二人没有在该饭店进餐。

  另外,公安部门调查认为,刘铁军肇事后同李春喆主动报案,回到公安机关(镇北中队)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及时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受调查,其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对于肇事交警的处理,公安部门还将对外公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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