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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指认现场坠河溺亡续:尸体被送往尸检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3:19  西部网
疑犯指认现场坠河溺亡续:尸体被送往尸检中心
家属守在刘伟江的尸体旁,伤心欲绝

  本报咸阳讯 (记者 袁小锋) 疑犯戴着手铐、双脚被鞋带绑着,怎么会摆脱民警的监管而脱逃?疑犯身上的伤从何而来,警方是否殴打?疑犯到底怎么死亡的?这些问题,成为读者关注的焦点。昨日上午,兴平市警方就“疑犯戴手铐死在渭河滩”事件再次通报情况,解释其中有关细节。

  据警方昨日介绍,21岁的刘伟江于7月10日晚伙同李卫、王科飞,砖砸汽车玻璃后,盗窃停放在兴平市建安公司附近一轿车内的2万余元财物。7月22日,刘伟江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7月30日被提请批准逮捕。

  警方介绍,因疑犯希望检举立功,并举报他人盗窃的赃物被自己藏匿在渭河边,于是,警方押解嫌疑人前往其指定地点搜寻赃物。当日在搜寻赃物过程中,民警与疑犯刘伟江同在渭河岸边,距离水面仅一步之遥,且当日渭河水域较宽,这也是刘伟江得以脱逃的原因。

  目前,死者尸体被送至尸体检验中心。是否尸检,检察机关正与死者家属协商。

  事发后,咸阳市公安局、兴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咸阳市公安局局长邢俊强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清事实真相。昨日上午,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和咸阳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均前往兴平市公安局了解调查的进展情况。

  兴平警方已对当事民警侯兴军、李启朋停职30天。目前,兴平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固宁、纪委书记张维智以及刑警大队有关工作人员,配合兴平市检察院调查取证。

  警方还成立机构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并正在积极与死者家属协商解决。

  从即日起,兴平市公安局在全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法安全教育整顿活动,重点是一线执法单位,要求认真剖析“83”事件发生原因,汲取教训,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来源:华商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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