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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拿走丈夫为情人所买化妆品被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8日02:40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陈博 通讯员刘伟)孙某将丈夫为情人购买的化妆品等拿走,被丈夫的情人告上法庭。近日,孙某被李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万元。目前石景山法院正在审理此案。

  李某诉称,今年5月的一天,她外出回来,发现租住房内一片狼藉。查点后发现丢失衣服、化妆品、油画、皮靴、被子枕套、豆浆机、大黄鱼两条等财物。警方调查确认,财物被孙某拿走。

  孙某称,李某同自己的丈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丈夫刷信用卡为李某购买大量财物。这些财物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无权私自处置,她有权取回。

  而李某认为,情人送的东西,应归自己所有。孙某无权偷走,要求其赔偿各种损失共2万余元。

  目前,石景山法院受理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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