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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房屋遭强拆4年后获街道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2日03:16  现代快报
男子房屋遭强拆4年后获街道道歉
  左图:这次调解后有一份笔录,钱学明仔细翻看,在相关内容下面写上了“讲道理”三个字。

男子房屋遭强拆4年后获街道道歉
  上图:钱学明家当年被强拆的地方,已建起了无锡市内交通干道——江海路高架。 资料图片

  前几年,在拆迁协议还没谈拢,老百姓的房子就被“强拆”的事情不算少,也算不上是新闻。而最近无锡市崇安区广益街道却回头“纠错”,找到当年被“强拆”的对象,由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主动约谈、道歉,给此类“被强拆”对象以经济补偿。按照街道的说法,将以不低于当时拆迁时的最高标准进行兑付。

  当年被强拆,现在回头再道歉补偿,这个做法在无锡引来热议,也引起法律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快报记者 金辰 薛晟

  实习生 薛圆 文/摄

  法律界人士认为,道歉应该只是政府纠错的第一步,当年的强拆责任还应追究

  4年前,一群陌生人强拆了他的房子

  “请问是老钱吗?我是街道的,你有时间到街道来谈谈你房子(拆迁)的事吗?……”接到这通电话,今年60岁的钱学明有点茫然。4年来,在钱学明“讨说法”的过程中,只有他到区、街道上门“讨说法”,还没有哪个部门主动找他谈过。

  4年前,钱学明位于崇安区江海路454号的房子是一栋2层楼房,一楼出租,二楼自住。当时,该路段涉及市区江海路高架的建设,需要拆迁,但当时在还没有签署好拆迁协议的情况下,突然有一天,上百人涌到钱学明家,苦苦哀求无果,钱学明的两层楼房被拆掉了,随同房子一起消失的还有他珍藏的爷爷、奶奶、爸爸的照片,以及上辈传下来的老物件等等。

  这天是2006年6月27日,“当天凌晨5点左右,不知从哪里来了很多不出示任何证件、不明身份的人,撬门进屋,然后把家里东西全部搬出去,再把我们强行赶出来。”回忆起当时的一幕,钱学明被打的左臂仍感觉隐隐作痛。

  “一开始以为来了强盗,后来意识到是来拆房子的,我就让对方请领导出来商量,但是对方并不理会。我就高喊反对违法拆迁,没想到我这么一喊,就惹麻烦了。”钱学明回忆说:“见我在大声喊叫,突然冲出五六个人,把我拉到对面尤渡村西北面没有人的地方,把我打倒在地,然后,就把我拉到锡山体育宾馆,不让我离开,直到傍晚6点左右才被放出来。”

  那天,钱学明的左臂被打成粉碎性骨折,儿子也在冲突中被打得头破血流。晚上,当钱学明赶回家时,发现原本的两层楼已成为一片废墟。“当时老婆求拆迁的人把家里的家具等物件留下,但遭到拒绝,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全部家当被拉走,运了3卡车。有爷爷、奶奶、爸爸的照片,以及上辈传下来的文物古董、家具、衣物等。”

  钱学明说,房子被强拆当晚,他就到无锡市公安局报案,但至今未果。“直到2007年9月份前,都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愿意认账拆我家房子,也没有哪个部门来解决这个事情。”钱学明说,2007年10月,才由广益街道出面和他商量解决这个事情,但一直谈不拢,所以这4年来,他一直是向街道、区信访办反映自己的情况,希望能得到公正解决。

  钱学明说,他被拆的两层楼房是1991年购买的由广益乡(广益街道前身)开发的商铺性质的店面房,到拆迁时,已经居住了16年。“房产证上面积有190平方米左右,旁边又加盖了60平方米左右。”钱学明回忆说,当年拆迁,拆迁公司的人并没有直接同他谈过拆迁的事,只有两个村民出面跟他接触过一次。在没有签署拆迁协议,也没有强拆裁决的情况下,好端端的房子突然被强行拆迁,“我是支持国家城市建设的,也没做钉子户,就这样被强行一拆了之,我想不通。”

  4年后,广益街道向“强拆”对象道歉

  8月4日上午9时,钱学明依约来到无锡市崇安区广益街道。在街道调解室,记者未透露身份陪同钱学明一起旁听了此次调解。

  “当年拆迁的时候,在法律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搞拆迁的和邦公司将你的房子拆掉了,这是错误的,我们在此赔礼道歉。”在了解情况后,主持调解的广益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周建国的一番主动道歉,让钱学明着实吃惊不小,因为在他的印象中,还没有哪一次“讨说法”中,会有哪个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他赔礼道歉过。在两个多小时的交流中,周建国共说了4次代表街道赔礼道歉的话。

  “(强拆)当时是因为道路建设,虽然问题发生了,你也一直很理解,我们也表示感谢。那么我们谈谈具体的补偿问题。”调解员周建国的一番直白,也让钱学明竹筒倒豆子般把自己的诉求和盘托出。

  “上面对(江海路高架)工程有要求,基层工作有压力,一时冲动了,办事不妥当,我们也能理解。但是问题发生后,大家应该讲道理,只要讲道理,我的问题10分钟就解决了。”对于迟来的道歉,钱学明觉得,街道主动找他解决房子被强拆的事情,让他看到了希望。老钱表示,只要把他被拆的门面房,在同等的地段还他相应的门面房就可以了。

  而对于街道提出的是否可以以货币补偿的提议,钱学明表示,自己还是希望安置同类地段同等面积的门面房。对此,调解员表示可以商量。而对于钱学明所反映的“在强拆过程中,自己家被拖走后不知所终的家具、衣物、家传之物等,需要归还和赔偿”,调解员也表示只要出具相应的品名和数量,会尽量解决。

  这次调解结束后,钱学明暂时还没有在调解笔录上签名,但是他还是十分仔细反复翻看了这份打印出来的调解笔录,这份笔录上有“街道表示愿意积极解决他所提出实物安置方案的要求予以考虑,即使最后无法实物安置的,货币补偿标准也将不低于之前最高标准”等语句,老钱在这些语句下面,工整地写上了“讲道理”三个字。

  延伸

  为什么会出现“先拆后谈”

  在记者出示了证件后,调解员周建国接受了快报记者的采访。

  据介绍,从2003年起,广益街道开始大规模拆迁,至今涉及的拆迁对象有五六千户。在拆迁当中,政府部门也遇到了一些困难,而这些困难一方面是由于个别居民要价太高,另一方面,一些重点工程时间紧,手续来不及办,而上级的时间要求又催得紧,所以出现了一些“先拆后谈”的户头。

  “如果被拆对象要价离谱,那也好办,可以申请强拆。但像钱学明这样的拆迁对象,当时拆迁的方法肯定是欠妥的。”周建国解释说,当时和老钱一样因江海路高架修建需要拆迁的有10多户,其中绝大多数都签了拆迁协议的,即使是当时没有签订拆迁协议,也是签订了“先拆后谈”的书面协议,而像老钱一样,连“先拆后谈”协议都没签,就直接被“强拆”的对象只有两户。

  “这些年来,老钱也是合法合理地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我们也觉得这样的事情还是尽早解决为好,所以就主动找他约谈。”周建国介绍,从2007年开始,每个周六上午,广益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就与当时20户强制拆迁户谈心,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如今已有15户拆迁对象的工作已经做通。下一步就是落实补偿费到位的事。

  “对已被强拆的‘钉子户’,要劝其‘息诉服裁’;对毁约的拆迁户,要劝其‘罢访守约’;对老上访户,要劝其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合理的诉求。凡确需重新作出安置补偿的拆迁户,安置补偿的标准可以参照其左邻右舍的安置补偿协议,可以以不低于当时兑现的最高补偿标准来进行。”周建国说,对于已有强制拆迁裁决书的对象以及毁约的对象还是比较好劝说的,毕竟事实摆在那里。而像老钱这样的对象,虽然当时“强拆”并不是街道实施,而是拆迁公司直接操作的,但既然现在这个问题转由街道负责,街道就要认真负责对待。

  据周建国介绍,像老钱这样的“先拆后谈”对象,因为当时有些做法确实存在错误,所以作为街道,他们赔礼道歉也是应该的,毕竟这些被强拆的对象确实受了委屈。“对于老钱被拆的非住宅房,可以货币补偿,也可以实物安置,主要是双方要达成一个共识。”周建国说,其实像老钱的拆迁地段,当时市政府给的拆迁补偿是每平米4000元,而为了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拆迁完,街道将拆迁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7200元,当中出现的差额全由街道来贴补。“4年多了,老钱房子被拆后,现在再来解决,补偿标准在合理范围内应该比当时适当提高一些。”

  据了解,从今年7月份开始,广益街道加强了对因拆迁问题导致的上访户的约谈频率,还专门成立了协调小组。工作重点是因拆迁而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对于约谈对象,主要是“经常去市、区信访的人,以及最终未达成一致,就已经拆迁的对象”,每次约谈前,协调小组要向约谈对象发书面通知,并一式两份留底备查,约谈地点可以设在约谈对象所在居委会会议室,也可以在街道,以方便约谈对象为主,约谈调解内容还要以书面记录的形式保存,调解员、约谈对象需要签名确认。

  各方观点

  这个做法

  别人难学?

  对于无锡广益街道的做法,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凤表示,政府方面对以前发生的错误,现在能主动道歉并进行补偿,值得肯定。当然,最好在政府行政过程一开始,就尽量避免这种“先犯错再纠错,先强拆再谈”的情况发生,做到先补偿安置后拆迁。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与拆迁相关的法规,居住是关系公民生存权的问题,政府应做到居者有其屋,这是城市发展建设的基础。

  而对于钱学明一家目前算得上是“否极泰来”的遭遇,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目前政府已经道歉,并且会支付比当时拆迁略高的补偿标准来解决当年强拆的问题。但道歉应该只是政府纠错的第一步。对于当时为何在没有签订协议更没有强拆许可的情况下,就对钱学明一家采取打人、拆房、搬家等做法,政府应该主动深究下去,给百姓一个交代。现在物质补偿只是一方面,后面应当还有更重要的环节要做。

  另外,广益街道的这一做法,也受到其他一些同级政府部门的质疑。无锡市城区另外一个街道的负责人表示,广益街道的这一做法是建立在雄厚的经济基础上的,并不是每个街道的经济实力都如此,可以效仿,拿出足够的资金可以事后给“被强拆”对象以高价补偿。在这位负责人看来,在拆迁过程中,百姓最大的担忧不是对补偿价格“患寡”,而是“患不均”。“在拆迁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人,利用非正常的途径,或者寻找权力来为自己谋得比标准高的补偿标准。只要有这样的‘特权户’出现,没多久就会人人皆知,而一些没有背景、找不到‘特权’支撑的拆迁户就会成为‘钉子户’,使得拆迁工作难以继续下去。”广益街道的做法是个案还是有其广谱性,一切都要在以后的实践中进行检验,现在对这种做法加以评估还为时过早。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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