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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老师被校方鉴定患精神病遭停课 获赔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2日08:23  南方日报
高中老师被校方鉴定患精神病遭停课获赔5000元
  由于担心刘幸洪在教学期间精神出现问题,攻击学生,校方派了一名保安在课堂上盯紧刘幸洪的举动。张由琼摄 资料图

  原告曾主张15万元赔偿,禅实高中表示将上诉

  《高中老师刘幸洪“被鉴定”精神障碍遭停课》追踪报道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晓玲)本报曾于2009年2月18日报道高中老师刘幸洪“被鉴定”精神病遭停课事件,经过一年多的诉讼之路,昨日记者获悉,被迫离开禅城实验高中(以下简称“禅实高中”)讲台的癌症教师刘幸洪状告禅实高中一案终获判决。法院判禅实高中赔偿刘幸洪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与刘的律师当初提出的15万元精神损害费相去甚远;依据判决,禅实高中还需在校内张贴书面道歉书。不过,据刘幸洪律师陈日国介绍,禅实高中表示将上诉。

  判决:校方须书面道歉并赔五千元

  在经历了一年多的打官司之路,记者昨日从刘幸洪的代理律师陈日国处获悉,刘幸洪身体依然不是很好,最近刚动完一次手术,而当年与刘幸洪发生冲突的校长也因为工作调整调离了禅城实验高中。

  令人高兴地是,刘幸洪终于盼到了一个结果,在这份刚刚拿到手的民事判决书中,针对被告方禅实高中和当时作出司法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所,法院依法做出判决,禅实高中将需要向刘幸洪出具书面道歉书,并在校内张贴,如果逾期履行,法院将把判决书内容在本地媒体上刊登,刊登费用由学校承担,禅实高中还需赔偿刘幸洪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而此外针对刘幸洪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法院还作出了让当时的校长赔偿刘幸洪医疗费500元的判决。“判决书还对当时对刘幸洪老师作出的司法鉴定书不予认定,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陈日国说。

  不过,刘幸洪一案并非就此就能尘埃落定。陈日国律师表示,被告方已经就此事向佛山中院提出上诉。校方的上诉材料中认为,上诉人依据公安机关的告知,并基于对专业司法鉴定机构的信赖,才对原告作出工作的调整和相关事项安排,不存在过错,没有民意侵权的客观依据。

  事件回放:升旗仪式蛋砸校长“被鉴定”精神障碍

  佛山禅城实验高中原高一语文老师刘幸洪曾被评为区优秀教师,却分别于2008年12月1日和8日,做出了在学校升旗仪式上“鸡蛋砸校长”,及“披麻戴孝”参加升旗仪式的举动。此后,禅城区石湾派出所向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申请对刘幸洪进行司法鉴定。

  2008年12月16日和2009年1月5日,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分别作出版本不同的两个鉴定意见书,鉴定“刘幸洪诊断患中耳癌导致精神障碍”,“刘幸洪涉嫌于去年12月1日及8日的违法行为无责任能力。”

  2009年2月,禅城实验高中校方劝刘幸洪带薪休养,他拒绝后,坚持在学校保安的“监视下”上课。后来刘幸洪称妻子于3月27日接到学校要求他“离岗治疗”的决定,此后他数次欲进入校园都被拦住。3月27日,刘幸洪通过律师向禅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起诉材料,法院立案庭也予以立案。

  去年5月20日,双方在庭上就“开出‘精神障碍’司法鉴定书是否有效?”、“升旗仪式上到底是谁打了谁?”等焦点话题展开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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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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