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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为救贩毒男友介绍中学生卖淫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4日02:11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湘潭讯 李娜系湘潭生物科技学校在校学生,还有20多天就将年满20岁,然而她20岁的生日将在铁窗下度过。男友因涉嫌贩毒被抓,李娜心中十分焦急。为筹集资金把男友救出来,李娜介绍女中学生卖淫,从中牟利9000余元。昨日,李娜因介绍卖淫罪被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李娜从湘潭市“A世纪酒吧”的同事粟玉娟处了解到介绍女学生卖淫赚钱的方法。经过粟玉娟和江麓中学女学生赵某等人指点,李娜于2008年4月底至5月底,先后介绍女学生李某等人与石某、张某等人发生性关系。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娜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多次介绍她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李娜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其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在校学生,可从轻处罚。由此,湘潭市雨湖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娜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记者李志宏 通讯员朱哲涵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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