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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驾照"替人受过" 卖11分赚330元拘留5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4日09:39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 肖娟 通讯员 彭凌明 实习生 陈俊宏王楠)路过交通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被分贩子拉住说动了心,将自己的驾照拿出来交给分贩子,帮他人处理违章,从中赚取330元,没想到却因此被行政拘留5天。昨日,卖分的方某和分贩子明某均被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200元。

  近一周来,江汉分局汉兴派出所联合江汉交通大队,派出便衣民警,在位于红旗渠路的江汉交通大队违法处理窗口门前暗中调查“分贩子”买分卖分的情况。8月12日,44岁的武昌居民方某路过时,被在门前寻找“客源”的分贩子明某(42岁,黄陂人)拉住。明某得知方某持有驾驶证且还有余分后,提出以30元一分的条件,从方某手中购买11分,替其他车辆处理电子警察违章记录。两人达成协议,方某便前往违法处理窗口,用自己的驾驶证为一台车号为鄂A-L2A**的小型客车办理了处罚手续,消了11分。随后,方某得到了分贩子所付“报酬”330元。这一切,全部被汉兴派出所便衣民警暗中取证。

  就在两人“钱货两清”准备结束交易时,派出所民警上前将两人现行抓获,经审查,两人均对所犯行为供认不讳。

  昨日,警方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第十一条,以“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对方某、明某分别给予5天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0元。方某不仅被追缴卖分所得330元,其卖出的11分仍将被交管部门扣除,他也成为我市因卖分“替人受过”被处以拘留的第一个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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