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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门案疑犯被指开车撞人遭索赔18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7日02:1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大兴区首起灭门案嫌疑人李磊被指在案发前两个多月开车撞倒一对祖孙,并被伤者起诉索赔18万元(本报3月26日曾报道)。昨天下午,宣武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磊未委托代理人到庭,之前向法官表示认可交通事故,愿听从判决。

  伤者高先生现年60岁,昨天,他本人没到庭,其律师称他被撞后一直走路不方便。李磊一方无代理人,被告席上,只有保险公司的代理人。

  高先生诉称,去年8月31日上午,他怀抱小孙女站在原宣武区3庙大院1号楼门前路边,李磊驾驶朗逸轿车倒车,将他祖孙二人撞倒,导致他“左膝内侧副韧带损伤,左踝软组织损伤”。同年11月,他又被诊断为“左膝滑膜炎”,活动、行走严重受限,经多日持续治疗无法恢复。经交通队认定,李磊对此次事故负全责。

  高先生说,事发后,李磊不仅未支付任何费用,还态度强硬、蛮横,拒绝与他和交通队进行接触、协商。经司法鉴定,他构成10级伤残。他起诉向李磊和车辆承保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索赔。

  据悉,此案受理后,李磊未委托代理人与法院沟通。上周,李磊的刑事案件在市一中院开庭时,宣武法院的承办法官特意到法院旁听了案件,并于庭后和李磊进行了短暂沟通,向他送达了该案的起诉书和相关证据。其间,李磊认可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还有交通队的责任认定等,对于高先生提供的证据和索赔金额,他表示“听从法院判决”。

  昨天,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称,李磊所驾汽车的投保人是李磊的妻子,并表示愿意赔偿高先生的合理损失,不同意赔偿营养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同时对高先生提供的医疗费单据等证据提出了异议,并拒绝调解。

  此案未当庭宣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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