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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骗子打至重伤被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3日04: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法院分别判打人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两骗子本来想采用“掉钱分钱”的方式骗取女子小珊的财物,没想到骗局被识破引来了警察。小珊和父亲赵某带着朋友黄某前来抓骗子,两人气愤之下把没来得及逃跑的骗子罗某打成了重伤。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赵某、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文/记者 唐红杰 通讯员 范敦强

  两骗子设陷阱被识破

  去年12月,邓某和罗某(另案处理)商议设陷阱进行诈骗。同年12月3日8时许,被害人小珊经过塘厦镇林村铁路天桥附近路段时,邓某故意走到小珊前面,将一叠假币掉落在地。随后,罗某上前把假钱捡起来,同时假装要和小珊一起分捡到的钱。按照商议的计划,邓某马上返回现场询问,进而怀疑小珊、罗某捡到了他丢失的钱。

  邓某、罗某把小珊带到塘厦镇六岭村,以怀疑她把捡到的钱存入了银行卡为由,要求小珊联系亲属汇款6000元到其银行卡上。接到小珊的电话后,小珊的父亲赵某意识到女儿落入骗局,他马上报了警,随后带着朋友黄某和公安干警一同赶赴案发地点。

  将骗子打成重伤获刑

  12月3日9时许,公安民警找到了小珊等人,骗子邓某见骗局败露后弃同伙罗某于不顾,撒腿逃离现场。

  骗子罗某被小珊的父亲赵某抓住,赵某和朋友黄某一起殴打罗某,导致罗某脾脏破裂,民警抓获邓某后把重伤的罗某送往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罗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伤残六级。公诉机关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赵某、黄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黄某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本案事出有因,而且赵某和黄某已经赔偿罗某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及2000元赔偿金,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近日,法院分别判处赵某、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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