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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家可归偷窃食物被判2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5日01:12  法治周末

  薛洪涛

  美国洛杉矶一名无家可归名为泰勒的男子因为在1997年试图闯入本地一家教堂厨房偷盗食物,成为加利福尼亚州残酷累犯制度,即三振出局法的牺牲品,被判刑25年。8月17日加州最高法院裁定,将其提前释放。

  偷窃食物被判刑25年

  加州与其他州不同,对多次犯罪的惩处是最严厉的,俗称三振出局。三振出局源于棒球比赛规则。在三振出局法中,三振出局的意思是浅显而又明确的,即:如果一个人已经有两次案底,那么第3次再犯时无论罪行多么轻微,也要被判处20年(有的州规定为25年)以上乃至终身监禁的严厉刑罚。加州法律规定,第3次犯罪可被判处25年至无期徒刑,即使第3次犯罪很轻微。

  加州最高法院向泰勒道歉,他在1997年因为饥饿偷窃教堂食物被判刑25年,但是现在他即将获得自由。

  在法庭上,泰勒一直泪流不止,法官皮特·斯宾诺莎让法警给泰勒一条毛巾擦泪。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累犯制度计划”从今年1月开始代理泰勒的案件,为泰勒寻求人身保护令,并帮助他重获人身自由。负责泰勒案件的法学院学生罗格瑞在法庭上看到这一情形时说:“自己也会大哭一场。泰勒一直很害怕直到法官宣布将其提前释放”。地区检察官对法院提前释放泰勒一事没有提出异议。

  泰勒最后很平静地对法庭和他的律师表达了感谢:“给了我一次机会……我的家庭也没有抛弃我。”

  泰勒13年前,在试图进入洛杉矶约瑟夫大教堂厨房盗窃食物时被捕,被捕时他告诉警察他饿极了。

  约瑟夫大教堂艾伦牧师在第一次审判泰勒时作证说,教堂经常给泰勒食物,并让他在教堂里睡觉,牧师认为泰勒是一个很安静的人,他无家可归,精神上依赖药物。

  当时法院对泰勒适用了加州刑事累犯制度的规定,即三振出局法,因为泰勒在1980年曾因为盗窃被两次定罪。一次是因为他偷了一个钱包,钱包里只有10美元,一次是因为在街头试图抢劫一名男子。这两次犯罪他都没有使用武器,也没有造成别人受伤。这次偷盗教堂食物是第3次犯罪。

  在8月17日的上诉过程中,加州最高法院一名法官说,泰勒就是20世纪的“彼埃尔·莫”,彼埃尔·莫是法国作家雨果所著《悲惨的世界》的主人公,因为偷了一块面包被判5年徒刑。

  斯宾诺莎法官说,这名教堂的闯入者,不是暴力罪犯,而是“精神不健全的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加州三振出局法从1990年开始实施,斯宾诺莎法官说,“法官适用该法案很不一致,造成了犯罪行为和处罚结果的不相称”。

  释放泰勒的法律文书完成各种手续以后,他就可以获得自由。泰勒的母亲和兄姊都称赞这次释放泰勒的听证会,他们在法院的走廊里欢呼。泰勒的姐姐,安吉拉·泰勒,仍能回忆起当时泰勒被判刑的情形。

  “我想泰勒在撒谎,怎么可能被判刑25年?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泰勒在加州的圣刘易斯·奥比斯波县获得了普通教育水平(美国一般高中毕业生水平)。“即使是打电话,泰勒说话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姐姐回忆说。

  泰勒78岁的母亲,罗伊斯·泰勒说,她儿子被逮捕是因为他饿了,仅仅想吃点午饭,所以她准备举行一个大型的烧烤晚会庆祝她儿子被释放。泰勒准备在波莫那和他的小兄弟定居,他弟弟在那里开了一家食品储藏店,泰勒也将在那里工作。

  泰勒的一位兄弟迈克尔·泰勒说,他和他的兄姊准备在西海岸乘船游览,如果他的哥哥在8月23日能从监狱释放出来,他们将和他的哥哥一起游览。

  加州残酷的累犯制度

  在2000年加州选举时,地区检察官斯蒂夫·库勒经常拿泰勒的例子说明加州的三振出局法多么的不公平。库勒说,如果第3次犯罪不严重,不是暴力犯罪,三振出局法就不能适用。库勒说,泰勒被释放是“迟到的正义”,因为他第3次犯罪真的很微不足道,却被判刑25年。

  但是,库勒又说,只要检察官“适当的”适用三振出局法,该法就没有必要废除,因为罪犯的本性和前科在定罪时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泰勒也不是三振出局法的唯一牺牲品,今年3月,美国加州一个男子因为偷了一包不到4美元的奶酪被判入狱服刑将近8年,而这还算是法官手下留情了,因为检察官本来要求判他无期徒刑。

  当地媒体称,偷奶酪的男子名叫罗伯特·弗格森,现年50多岁。他的律师莫妮卡说他患有躁郁症,很难控制自己狂躁的偷窃欲望,并指出他这次的罪行是“微不足道”的,偷的只不过是“一包奶酪”。

  然而,尽管这包奶酪只值3.99美元,但弗格森却是一个无可争议的惯犯,其犯罪记录可追溯到35年前,在过去27年时间里,他有22年都是在牢里度过的,之前一共被定罪13次。

  按照加州法律,像弗格森这样屡教不改的惯犯,8年的刑期确实不算重。据悉,他之所以被“轻判”,是因为心理医生出具了一份对他有利的报告。

  美国黑人民权领袖沃特金斯认为,加州三振出局法能够恰当的说明加州监狱制度无异于现代的奴隶制度。三振出局法的最大支持者就是加州监狱联盟,他们也是最大的获益者。这一法案导致了监狱人满为患,加州最高法院法官对监狱联盟支持三振出局法的行为表示说,“令人恶心”。

  在美国历史上有大量的黑人被关在监狱中,这对他们的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灾难。黑人儿童没法获得父母的照顾,黑人找不到合适的丈夫或妻子。加州监狱联盟支持三振出局法无异就是对黑人全体的迫害。他们应该为此感到羞耻。

  世界各国的累犯政策都是非常严厉的。典型代表是美国的三振出局法。一个经典的案例是,一男子借上门进行防虫检查之机,对女事主强行亲吻,后该男子被控一级性侵犯,法官审理中发现该男子先前还有多次类似行为受过处罚,故依三振出局法,判处其20年监禁。

  通过此案不难看出,该法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让那些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很深的罪犯与社会长久隔离,从而杜绝其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

  美国累犯制度的争议

  联邦三振出局法最早出现在1984年《携带武器的职业犯罪法案》中。它规定,受联邦刑事指控的被告人,如果曾有三项定罪,其中有两次是“严重的毒品犯罪”或者是“暴力重罪”,那么再犯携带武器所实施的重罪,就要提高处刑。除非被判处死刑,否则至少是15年监禁,最高为终身监禁。

  为了加重对累犯、再犯的处罚,美国联邦还于1994年通过了《暴力犯罪控制与执法条例》,俗称“三振出局法”。它规定:前二次重大犯罪的罪犯,或者曾犯一次暴力罪犯、毒品犯罪,当其再犯罪时,将被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此联邦法被全美三十多个州采用,但稍有不同。如加利弗尼亚州规定,犯两次重罪,第3次再犯重罪或暴力犯罪者,处2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终身监禁或是处三倍于原刑期的处罚;而乔治亚州则规定,只要是第二次严重暴力犯罪即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在实行三振出局法的大多数州,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罪犯犯下第三次重罪时(三振),就自动适用终身监禁(出局),并且这种终身监禁必须要在25年以后才能够有假释机会,惩罚相当严重。

  这种规定在很多情况下取决于该州对重罪的定义。美国法和普通法习惯上将所有能够判处一年以上刑期的罪行称之为“重罪”。三振出局法中的重罪通常是严重的重罪(如入室盗窃)或者暴力重罪(如抢劫、杀人、伤害等)。但是有些州,特别是加州则对第3个重罪的要求非常低,并不要求是严重的或者暴力重罪,普通重罪也可以导致“三振”。

  2003年,联邦最高法院在LockyervAndrade一案中,以微弱的多数维持了加州三振出局法。在该案中,被告安德拉德曾经犯下数次重罪,但是他最后一次被抓住的时候仅仅是从超市中盗窃了价值68美元的录像带。

  根据加州法律,无论他最后所犯的是否严重的或者是暴力重罪,只要是重罪一律适用三振出局法,因此他被判处了两个25年徒刑和终身监禁。

  该案突出表现了三振出局的荒唐之处,即使是很小的盗窃也会导致终身监禁。对美国的三振出局法,理论上褒贬不一,有不少学者对三振出局法过度严苛表示质疑,甚至有人认为该法违反了美国宪法关于法律不得有残酷不人道刑罚的规定。

  但是,更多的声音是对三振出局法的支持,尤其是普通民众认为三振出局法对于打击犯罪,维护秩序必不可少。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犯罪率持续下降,可以说三振出局法也有一定的贡献。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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