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拐来小孩掩护窃财 3人获刑

  成都商报讯(武法 记者 蔡小莉)三名男子预谋行窃,又担心形迹败露,竟偷走一名儿童当作盗窃的掩护工具。昨日记者获悉,武侯区法院一审以拐骗儿童罪判处三人3年6个月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19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杨某、荆某、龙某在武侯区太平村附近,拐骗在一沙堆旁边玩耍的儿童周某,被周某的父亲发现而未得逞。同年12月20日上午10时许,3人又驾车至武侯区太平村附近寻找作案目标,见一名儿童卢某在一沙堆旁边玩耍,被告人龙某便将卢某抱上车后逃离现场。此后12月24日,3人驾车至南充市蓬安县,用卢某作掩护,在该县的餐厅、饭店等处多次盗窃赵某、李某等人现金700余元。12月30日,民警将3人抓获并解救出被拐骗儿童。法院认为,3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大致相当,不宜划分主从犯。3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