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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开三轮撞死老太积极赔偿被免于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0日09:53  华龙网-重庆晨报

  一次粗心大意,残疾人王田(化名)开三轮摩托车撞伤一老太,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之后,王田以“月供200元”的方式,对被害人家属进行积极赔偿,得到对方谅解,且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最后,荣昌县检察院在听证会的基础上,经检委会研究决定对涉嫌交通肇事的王田,作出了微罪不起诉的决定。

  昨日,记者从荣昌县检察院获悉,现在王田已经卖掉三轮车,继续开起了修鞋铺,每个月都按时对被害人进行赔偿。

  靠修鞋买了三轮车

  今年46岁的王田,小时候由于生病打针时发生了医疗事故,导致双腿瘫痪,只能靠自制的手凳以手代脚行走。

  成年后,王田跟着别人学了补鞋的手艺,在荣昌县广顺镇街边搭了一个简易的棚子,一个月也能赚几百元钱。

  王田去年存够钱,还买了一辆普通的三轮摩托车。

  粗心大意撞死老太

  去年7月17日9时许,王田开着三轮摩托车到荣昌办事。当车行驶到工人村附近时,一辆运煤的大货车快速超车。他当时就将视线转移到了大货车上了,就没有注意车的前面。

  突然,“砰”的一声巨响传来,王田的三轮车重重地撞上了一名老太太。等他下车查看时,老太太已倒在血泊中。

  王田顿时慌了神,赶紧拨打了120和110,但老太太被送到医院后,因抢救无效去世了。

  经交管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由王田承担全部责任。

  得到死者家属谅解

  老太太的三个儿子很快赶到了医院,王田吓得一边请求原谅,一边不住地磕头。

  看到这样的情景,老太太的三个儿子的心也软了下来。后在交警的主持下,他们和王田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母亲的赔偿费用4万元全部由王田承担。

  调解后,虽然王田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民警当天便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

  王田东拼西凑借来1万元钱,交给了被害人家属,并写下欠条,保证剩下的3万元,以月供的方式进行赔偿,每月支付受害人家属200元钱,直到付清为止。之后,王田确实每个月支付了被害人家属200元钱。

  王田的行为,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他们写了谅解书,希望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理,免于刑事处罚。

  听证会决定不起诉

  案件移送荣昌检察院后,该院通过走访,再一次证实了王田积极赔偿,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谅解的事实。鉴于嫌疑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3月20日,该院公诉部门决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召开听证会对其拟不起诉进行听证。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们,在看了相关证据和材料后,一致同意:王田的案件,适用微罪不诉。

  上个月6日,在确定王田继续履行承诺的情况下,荣昌检察院经过研究,对涉嫌交通肇事的王田,作出了微罪不起诉的决定。

  “当我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我真是百感交集。”在检察官朱玉萍和毛世明于本月26日走访王田和被害人家属时,王田告诉检察官,他觉得自己对死者以及死者的家属很内疚,只想早日把钱赔偿给对方。

  本报记者 冯超 通讯员 蒲昌迅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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