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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妇人车祸擦伤住院 医院检查项目含梅毒艾滋

  家住嘉兴市平湖乍浦镇的王大妈今年60岁。在去年12月,王大妈遭遇车祸住进了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留院观察3天后王大妈出院了,肇事司机方某支付了4000元的医药费。之后,方某拿着医院开具的医疗费用单去保险公司报销,被告知部分费用不能赔付。

  方某仔细一看单子,惊呆了:王大妈住院3天接受了十几个项目的检查,其中竟然还有艾滋、梅毒、癌细胞等项目。

  前天,嘉兴市卫生局专门组织了医疗专家,对此事展开调查。

  车祸中多处擦伤,住院被“全面”检查

  车祸发生在去年12月11日上午。

  当时,家住平湖乍浦建港新村的方某在开车时不慎与同村骑电瓶车的王大妈相撞。王大妈被撞翻在地,面部与身上多处擦伤流血。事后她被紧急送往平湖第二人民医院治疗。

  出于对王大妈身体健康负责的考虑,方某主动要求王大妈在医院观察几天,等身体确定无碍后再出院。

  就这样,王大妈在医院里接受了3天的治疗。去年12月14日,方某去支付医疗费用,发现短短3天的费用竟然要4000多元,但他也没有仔细看费用单子,以为这是正常的。

  一段时间之后,方某拿着这些单子来到保险公司报销。哪知保险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核对所有的医疗项目后说,单子中如癌细胞、艾滋、梅毒等数个检察项目均与交通事故的检查没有必然关系,属于过度检查,不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列。

  院方表示:做这些检查是应该的

  因车祸擦伤住院的王大妈,为什么还要检查癌细胞、艾滋、梅毒这些项目呢?这些是否属于过度检查?

  对此,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盛金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盛院长介绍说,王大妈进医院的时候,通过病历可以确定当时伤势还是比较严重的。而随后医生也临床诊断其为“复合伤、头面部外伤、胸腹部挫伤、四肢外伤及软组织伤”。

  考虑到如病情发展可能需要手术治疗,主管医生根据有关规定,作为术前准备,对王大妈进行了相应的检查与化验。

  盛院长说,做这些检查与化验是应该的。

  家属说:当时医生并没有介绍检查内容

  在院方提供的一张病历单上,记者看到了一位名叫“方良观”的签名。据了解,方良观是王大妈的丈夫。

  盛院长说,通过这个签名,可以确定患者家属是知道这些检查项目的。

  但不少和王大妈同村的人告诉记者,虽然方良观在病历上签了字,可方良观和王大妈一家都是农村来的,而且都上了年纪,当时并不一定知道病历上面所写的是什么内容。

  方良观的儿子也说:“这个字也签得稀里糊涂的,当时医生只告诉我爸爸,只要在上面签字就可以进行检查了,具体内容医生却并没有介绍。”

  嘉兴市卫生局已组织专家介入调查

  记者了解到,被保险公司剔除的检查项目主要是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梅毒、肿瘤、艾滋等多个内容,涉及的检查款并不高,不到400元。

  对于这笔费用,保险公司表示不在数额大小,而是非保险范围他们无责埋单。而先期垫付了医疗费的方某自然也叫屈。

  目前,得知此事的嘉兴市卫生局已经展开调查。前天下午,卫生局组织的相关单位的医疗专家也来到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昨天下午,嘉兴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结果将于近日向媒体公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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