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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水沟溺亡 家长向校方及村委会索赔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4日02:12  新京报
学生水沟溺亡家长向校方及村委会索赔百万
昨日,法官勘查溺亡现场。6月20日,一学生在大兴一水沟中溺亡,死者家属状告学校及当地村委会。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本报讯 (记者张媛)6月20日,大兴区的三名五年级男生溺亡在放学途中的水沟里。

  昨日,在大兴法院,溺亡学生壮壮(化名)的家属向校方和水沟所在的村委会索赔近100万元。

  原告

  孩子未归 水沟中发现尸体

  昨天,壮壮的父母互相搀扶着走进了大兴法院法庭。

  “妈,我补课去了啊”,壮壮母亲称,这是儿子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她称,6月20日,一个周日的中午,有同学通知壮壮下午补课。当天傍晚6时许,壮壮仍未回家。夫妇俩来到儿子上学的大兴区安定镇通州马坊完全小学,又去了学校的上级单位安定镇中心小学,仍未见儿子踪影。

  壮壮父回忆,有亲友提醒2008年时村里曾发生类似事情,最终孩子被发现溺死在村南端的水沟里。于是一家人又去水沟附近寻找,果然找到了孩子们的衣服和书包,119救援人员当晚便在水沟里打捞出壮壮和另外两名孩子的遗体。

  事后,壮壮父母向水沟所在的大兴区通州马坊村村委会及孩子学校,提出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在内的民事索赔近100万元。

  被告

  岸边衣物 说明孩子主动下水

  在庭审时,校方辩称,事发当天,学校并非补课,而是为考试将孩子们叫来布置考场等。在放学时,老师已经叮嘱过孩子们要注意安全。

  马坊村村委会主任认为,水沟早就存在,近些年来雨水少、水沟干涸,故没有加安全措施。事发地留有孩子们的衣物,说明孩子是主动下水嬉戏,因此孩子家长作为监护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在双方各自提交证据后,法庭宣布休庭,将前往案发现场勘查。

  另据了解,该事故中,另外两名溺亡学生的家属尚未提起诉讼。

  ■ 现场

  溺亡孩子衣物仍留在现场

  昨日中午,吞噬了孩子们的水沟周围已经立起了“禁止游泳”、“禁止洗澡”的标语。水沟旁的花生地边还遗留着溺亡孩子们的衣服。

  水沟位于该村的东南侧,宽约30米,长约数百米。由于雨水较少,沟底已经暴露出来。

  多名当地村民称,由于多年来,有村民从沟底挖土,且挖掘机一般垂直开挖,造成沟底有深浅不一的深洞。

  死者家属推测,可能当时雨水较多,深洞被淹没,孩子们起初只是趟水嬉戏,不幸跌入深洞。据勘查现场的大兴法院的法官测算,目前深洞水深约3米以上。

  村民称,近些年来该水沟至少已发生三起类似事故。

  ■ 逝者

  有吃的先给老人吃

  12岁的壮壮走后,家里的新房也翻建完,壮壮父母守着空屋住。院内,壮壮的奶奶将壮壮平日的玩具摆在院落内。

  壮壮的奶奶回忆,孙子壮壮打小由她拉扯大,很是疼爱他。怕男孩出门淘气,家里便买了很多玩具,平时她还常常陪孙子打牌、摔洋画。壮壮还有一个7岁的堂弟。一次壮壮想要零花钱,便哄骗堂弟说躲猫猫,待堂弟跑到房外猫起来时,壮壮一关门对奶奶说“给我10块零花钱吧”,这引得大人直笑。

  壮壮的大姑称,每次她回村,壮壮都在公交车站等着她,且比一般的男孩都嘴甜。有吃的先拿给老人吃、特别招人疼。

  ■ 追访

  家属为亡者申报“见义勇为”

  在昨日庭审中,事故中的另一名溺亡男童硕硕(化名)的父亲,也来旁听。

  据硕硕家人描述,硕硕还有个一岁多的妹妹。虽然硕硕只有11岁,但自妹妹出生以来就帮着换尿布,母亲腾不出手时,他还去做饭。一次家里给了他十块钱零用,他还给妹妹买了顶小帽子。

  在昨天的庭审时,多位孩子证言显示,事发时,硕硕也在水沟边玩,并没有下水。在听到壮壮等同学喊“救命”时,硕硕便跳下水试图救同学,不幸也溺亡了。

  目前,硕硕家正在向民政部门为硕硕申报见义勇为称号,但尚未得到回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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