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前天凌晨1时20分许,在西湖区的丰潭路萍水路口,一辆满载黄沙的自卸货车与一辆奔驰越野车发生碰撞,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翟师傅从驾驶室里爬出来时,有个男子从奔驰越野车上下来,浑身酒气,跟翟师傅说:“你能不能别报警?我们可以赔你一辆新车。”
随后,一位曹姓男子自称是奔驰车驾驶人,但当时并没有出示自己的驾驶证和身份证。
昨日,经过交警部门的调查后,确认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为顾寿山。而事故发生现场自称为肇事驾驶人的曹某是个十足的“顶包人”。
记者了解到,顾寿山因害怕无证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暴露,在肇事现场与曹某进行电话联系,并要求曹前来事故现场,顶替他作为肇事车辆的驾驶人。糊涂的曹某则简单地认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两车相撞车损事故,顾及两人是“发小”,便答应了顾的“顶包”要求。
根据目前已查清的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顾寿山作出处理决定:因无证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因发生事故后逃逸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因阻碍执行职务行政拘留10天;因酒后驾车罚款500元;因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罚款200元。顾寿山已于8日凌晨2时被执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对曹某冒名顶替肇事司机的行为,已按阻碍执行职务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也已于8日上午执行。公安交警部门对货车驾驶人翟存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依法作出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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