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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阻止男同事办公室里抽烟被打 摔成脑震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08:41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许洋 见习记者方巧君) 截至9月13日,49岁的王芬(化名)在中南医院住院部躺了20天了。8月24日,她在办公室里阻止一名男同事抽烟,却被对方打成左侧肩关节半脱位,摔倒在地后,造成脑震荡。

  9月3日,记者在医院采访时,王芬对被打一事感到委屈,她哭着问记者:“我就是想不通,我到底错在哪里?”

  王芬介绍,她在武昌小东门一家设计院的物业公司工作,因患有严重的咽炎,对烟味十分敏感。8月中旬,办公室里来了一名新人刘某,刘某年约40岁,很爱抽烟。她多次劝阻刘某,让他别在办公室里抽烟。办公室里有4名女同事,同事杜女士患有乳腺癌,身体不是很好。但刘某依然我行我素,她曾向经理告状。

  王芬回忆,8月24日上午10时40分,刘某又在办公室里点燃一根烟,同事杜女士开玩笑地说:“你怎么又在办公室抽烟?”刘某提高嗓门说:“我就是要抽给一些人看,免得某些人又去经理那里告状。”她听了之后十分气愤,和刘某争执起来,并冲上去抢夺对方的香烟,结果被刘某打伤,随后被120送往中南医院。

  经医生诊断,王芬的左侧肩关节半脱位,椎基底动脉轻度痉挛,因摔倒后头部着地,还造成轻微脑震荡,需要住院观察。

  王芬的女儿告诉记者,办公室是公共场所,抽烟的人应该考虑到他人的感受。且母亲的单位明确规定上班时不许在办公室抽烟,母亲却因为劝阻别人抽烟被打,单位对此事应该有个说法。

  记者随后采访了王芬所在的单位,单位领导称,事发时负责人都不在现场,打人者刘某在外出差,他们正在调查此事。9月4日,单位领导带着刘某到王芬的病床前道歉,刘某赔偿了4000元的医药费。

  据了解,早在2005年,武汉市就出台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明确规定了八类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但收效甚微,很多市民都饱受“二手烟”的困扰。假如您也受到这样的困扰,或者对公共场所禁烟有什么好的建议,请与本报联系,电话:027-88567237。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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