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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因前妻拒绝复婚将对方艳照传网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17:14  东莞时报
青年因前妻拒绝复婚将对方艳照传网上
漫画 郑伟华

  因丈夫外遇,一对年轻夫妇闪电般离婚,后男方后悔,以网络上发艳照来威胁前妻与其复婚。

  昨日,24岁的阿云(化名)向本报记者诉说,前夫阿成(化名)想与她复婚遭到拒绝,便在网络上发布她的不雅照片,侵犯她的人身权利,借此威胁报复她。

  目前,茶山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QQ空间不雅照任人浏览

  昨日,阿云告诉记者,她今年4月份与前夫阿成离婚,但就在前几天,一位朋友告诉她,网络上有她的不雅照,这些照片都是通过电子邮箱传播的。随后,阿云得知,前夫申请了两个QQ号,将她的一些“艳照”放在空间里供人浏览,还在空间说明里写了很多侮辱性的文字。

  “感觉像被人剥光了一样,既愤怒也觉得羞耻。”据阿云说,事后她试图与前夫交涉,但没有成功。

  昨日,记者根据阿云提供的QQ号,加其中一网名为“背叛家庭”的人为好友,该网友的最新空间日志显示有多张照片,照片内容十分露骨。

  而该网友的签名则为“某某,一个背叛家庭的女人”,并在个别照片下面写有攻击性的侮辱文字。

  前妻怀疑其“因爱生恨” 

  昨日,气愤的阿云告诉记者,因为发现丈夫有外遇,受到了伤害,才与他离婚,没想到他还做出这种事来威胁自己。

  阿云说,春节过后,她回到东莞的家,在家里发现了别的女人的内裤,还找到使用过的避孕套。离婚是前夫阿成提出的,阿云也同意了。可是,在不久后,前夫阿成后悔了,希望与阿云复合,但遭到阿云的拒绝,“就是因为我拒绝与他复合,他才将照片上传,以此威胁报复我的。”阿云说。

  昨日,记者多次试图通过QQ与阿成取得联系,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应。

  警方介入

  双方签订协议删除“艳照”

  记者从茶山警方了解到,昨日中午,茶山警方与阿云一起来到厚街,协助她找到了前夫阿成。“由于上传者上传的照片数量不足400张,尚未触犯刑法,警方建议我协商解决。”阿云说,前日,在警方的协助下,她和前夫阿成就“艳照”一事进行了协商。

  “我没有追究他什么责任,只要求他向我道歉,然后删除照片。”阿云说,毕竟之前在一起那么久,她不忍心。在警方的监督下,阿成删除了照片,并和阿云签订了一纸协议:如果再泄露照片,或者发生类似事件,必须支付阿云精神损失赔偿5万元。

  昨日下午,记者在网名为“背叛家庭”的QQ空间中看到,不雅照内容已经被清空。

  警方称不以盈利为目的上传不雅照不足400张,不触及刑法。广东今久律师事务律师胡成远认为,网络上传播他人不雅照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严重者则涉嫌传播色情淫秽照片,能否定罪,需要看上传照片数量与传播范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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