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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青年放火烧毁七辆轿车 自称对社会不满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实习生洪纲 张琳丽)因对社会不满,故意放火烧毁七辆轿车,造成经济损失44万余元。昨日,武汉中院开庭审理一起纵火案,被告人周某当庭否认自己有精神病。

  周某现年22岁,无业,小学文化,父母离异,家住汉阳区。2008年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1年。据检方指控,周某因对社会不满,于去年10月27日和11月1日两次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汉阳区的多处地点,随意选择路边停放的汽车,采取将汽油倒入汽车,用纸巾将其引燃的方式烧毁汽车。

  去年10月27日晚,周某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门口烧毁2辆东风标致307轿车。11月1日凌晨2时48分,周某再次窜至汉阳王家畈一银行门前,将一辆东风日产轿车烧毁。3时许,巡逻民警发现周某形迹可疑,当场从其携带的白色塑料袋内查获作案用的斧头、剪刀等物,周某对上述纵火案供认不讳。

  昨日法庭上,周某仅承认汉阳区有摄像头监控的2起案件,对另5起案件均予以否认。同时也否认此前供述的“因对社会不满而烧车”的供词。

  公诉人举证称,公安机关在对被烧汽车、周某指甲残留物体以及周某所提的作案铁桶进行统一鉴定,均检验出汽油成分。

  面对公诉人询问其是否患过精神病,周某坚称没有。公诉人认为,周某因对社会不满,故意烧毁汽车7辆,使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其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建议法庭以放火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法庭将择日宣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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