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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与两女生三孩子 被指为拒付抚养费转移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15:19  新民晚报

  41岁的浙江商人王某以夫妻的名义同时和女友张某、周某同居多年,两个女子先后生下3个孩子。而身为孩子亲生父亲的王某面对两个女人和3个孩子,居然选择了说“不”,并消失得无影无踪。愤怒的张某和周某联手将王某告上法庭,讨要孩子的巨额抚养费。前天下午徐汇区法院合并审理了这两起抚养费索赔案。

  一个电话揭开秘密

  法庭上,32岁的张某来自安徽,个子并不高,一头披肩长发,紧身牛仔裤显得身形有些臃肿,而28岁的周某是个川妹子,身材高挑,留着一头短发。庭审中,作为被告的王某并没有现身。

  曾经在上海开了一家美容店的张某称,2006年4月,她经人介绍与王某认识,同年6月,双方便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7年9月,张某在上海产下一女,去年9月又诞下一子。

  张某说,去年11月她接到一个自称是周某的女子的电话,说是“王某和她生活在一起已经2年多,而且已经有孕在身“。今年6月,张某找到零陵路周某和王某的住所时,方知周某已在3个月前为王某产下一女。见了面的两个女人免不了一番激烈的争吵。面对两个气急败坏的女人和3个嗷嗷待哺的孩子,王某索性一走了之。

  负心汉有巨额财产

  王某这一走促使两个原本是“情敌”的女人下决心携手将这个负心汉告上法庭。庭审中张某和周某同称,经过调查,花心的王某始终单身,但他同时和多名女子保持同居和男女关系并生有孩子,其中还包括一位福建的女诗人。

  既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又为什么要给王某生下孩子呢?据周某称,她当时也曾有过顾虑,甚至有做引产的打算,但是王某以“生完孩子就结婚”为由,劝她生下孩子。去年9月,王某还亲自写下《子女抚养协议书》,称将给周某132万元抚养费,周某才因此生下女儿。而张某在庭审中也提供了去年10月21日她自己拟定、王某签字的《子女抚养协议书》,协议书中称,王某愿意给两个孩子80万元的抚养费。

  张某还透露,她曾在家中的保险箱里发现王某在上海及浙江有几十张房产证,而王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已将多处房产转移至他人名下。说到自己的窘境,张某在法庭上当场哭了,她说自从生下女儿后就辞职,没有生活来源,以前的积蓄也被王某以做生意投资骗走,而王某70多岁的老父亲始终跟自己生活在一起,目前每月两个孩子最基本的生活费都令她承担不起。

  周某也称,她原本在一家餐饮店打工,怀孕后王某就不让她外出工作,虽然居住的房子是王某的,但孩子的医疗费等也同样无力支付。

  要按协议付抚养费

  面对两个女子声泪俱下的哭诉,王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王某当时之所以签下《子女抚养协议》,是因为王某确实想要孩子。至于两原告坚持要孩子的抚养权,应分别按照两人住所地的生活水平,在孩子18周岁前被告愿意按月每月600至700元不等支付抚养费。

  原告的辩护律师则认为,王某在要求两原告生下孩子后,却置亲生儿女的死活于不顾,继续同其他女性保持同居关系,足见其品质及道德的败坏。作为私生子,两原告的孩子已经不能享受同其他孩子一样正常的父爱,以后的成长过程中也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两原告现在都没有稳定工作,抚养孩子实属不易。既然被告先前同原告签订了抚养协议,且从王某的财产情况来看,具备支付抚养费的能力,因此王某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

  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或调解。

  实习生蔡璨本报记者袁玮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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