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蒋铮、通讯员穗城管、穗外宣报道:14日,广州市监察局副局长蔡国强向媒体通报了9月4日花都区沙井盖吞噬六龄童事件的处罚建议:责令花都区水务局局长陈祥森公开道歉;通报批评分管副局长高远飞;对区水务局工程管理科负责任人温锡球、副科长姚树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9月4日,受热带风暴“狮子山”影响,花都区新华镇永福路出现水浸街。6岁的小鹏在永福路摸鱼时,不慎被卷入无盖的沙井内死亡。警方查明,事发当天该井盖没有被盖上。
蔡国强说,事故发生后,花都区有关部门已经和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市监察局成立调查组,对事故中政府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此沙井盖所在的排洪渠是2002年由花都区水利局(现为水务局)建设,建成后区水务局没有按照规定对该工程档案资料造册归档,未落实管理养护责任,导致设施的日常维护管养不正常。“警方查明,事发当天该排洪渠检查口没有被盖上。调查组认为,花都区水利局作为该段排洪渠的建设业主,同时作为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于该段排洪渠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养护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蔡国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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