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优先受让一改制国有厂产权,蒋平通过向该厂厂长祝生远行贿,以虚构房屋买卖的方式,不花一分钱便将该厂1600平方米厂房过户到自己名下,并最终获得了该机械厂价值近千万元的整体产权。而蒋平仅仅送给了祝生远一辆帕萨特轿车。
2004年,由祝生远担任厂长的国有分河机械厂正在进行改制。蒋平与祝生远进行商议,要求祝生远利用职务之便,在机械厂改制过程中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蒋平则允诺在改制结束后给予祝生远好处。
当年9月,在分河机械厂资产评估期间,祝生远违反国家资产评估规定,以虚构合同、职代会决议等方式,在蒋平并未支付购房款的情况下,将该厂位于苏州市东环路的第一、二层房屋共计1600平方米的产权,过户至蒋平个人名下。同时,祝生远还利用该厂第三层的房产帮助蒋平进行贷款,筹集资金。2005年2月,蒋平以700余万元的价格顺利地受让了分河机械厂整体产权,获得了该厂纳入改制的房地产面积6000平方米及苏州市东环路房屋的全部产权。
2006年3月,蒋平花了人民币25万元为祝生远购买了一辆帕萨特轿车,并办理了牌照、缴纳税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而蒋平之前承诺给予祝生远的新苏州分河机械厂有限公司15%的股份,直至案发也没有兑现。近日,园区法院依法判处祝生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蒋平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文中均为化名)
覃华炜 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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