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有过3次入狱经历的昌平农民刘天岳,因贪图小摊贩价值1400余元的铜质“古玩”等物,将对方骗至家中抢劫,发生争执后将其肢解分尸。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刘天岳死刑。
今年45岁的刘天岳,从1987年起至1997年,有过3次获刑经历,分别因诈骗罪、盗窃罪、盗窃印章罪获刑。
去年12月10日12时许,刘天岳以购买仿古艺术品为由,将小摊贩李某骗至家中。其间,刘天岳持铁斧猛击李的头部,致李某颅脑损伤死亡。刘天岳在庭审中自称,因他对送货费不满,与李某发生争执才持铁斧打人。而检方的供词还显示,刘天岳当时有骚扰李某的想法,遭到对方反抗。
刘天岳抢得仿古艺术品,还抢走了李某一部手机和一个挎包。随后,他用斧刃将倒在地上的李某肢解分尸并抛弃。
经鉴定,刘天岳抢走的财物达1440元,而刘天岳为此杀人付出的代价却是一审被判死刑。一中院认定,刘天岳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恶劣,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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