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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父亲强奸女儿1年多获刑1.44万年

  据新华社电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上诉法庭24日判处一名长期强奸亲身女儿的父亲1.4万年监禁。

  这名男子从2001年1月起一年多时间,几乎每天都强奸他时年13岁的女儿。马尼拉地方法院2006年3月原本判处他死刑。上诉法庭24日公布新判决结果,将死刑改判为监禁,按照每起强奸罪行40年监禁折算,这名禽兽父亲共犯有360起强奸罪行,刑期总计1.44万年。

  本案受害者现年22岁。她告诉美联社记者,她母亲2001年1月去国外做保姆,3名子女留在马尼拉以南的镇区洛斯巴尼奥斯,与父亲一起生活。从那时开始,父亲几乎每天都强迫她发生关系,除了个别日子。

  直到几个孩子到母亲亲属家度假,她因为害怕父亲不愿回家,向家人坦陈所受虐待。母亲闻讯后立即回国,鼓励女儿起诉父亲。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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