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 (高新法记者牛莉)杨某在工地捡了一张名为“张兴全”的身份证,一天喝完酒后,他和朋友李某相约去网吧上网,李某恰好没带身份证,他便将捡到的身份证给了李某。随后二人到高新区某网吧上网。
就在二人上网时,恰遇民警到该网吧检查实名制上网状况。经查,“张兴全”原来是一个网上追逃人员。
当民警走到杨某面前准备询问时,醉酒的杨某正趴在网吧桌子上睡觉,被叫醒后一看面前是警察,以为警察要抓他,杨某上前就朝民警的大腿猛咬了两口,致使该民警受伤。
后经公安核查,杨某确实不是在逃人员“张兴全”。但高新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了妨害公务罪。
鉴于杨某是初犯,且认罪态度比较好,故判决杨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