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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他人合伙盗窃文物18起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5日13:34  荆楚网-楚天金报
男子与他人合伙盗窃文物18起被捕
被追回的部分文物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本报记者周寿江 通讯员晶晶 开虹

  提要

  长阳男子杨勇偶然结识一名古玩商贩后,拉帮结伙以分头踩点、联合盗掘、租车运输、共同销赃的方式,先后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文物18起,盗得青龙攀柱、雕花石板、古花瓶、古石鼓、龙珠碑顶、古狮子等一批文物。但法网恢恢,这个盗、掘、运、窝、销“一条龙”作业的犯罪团伙被警方打掉。近日,记者从长阳有关方面获悉,因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杨勇等人已被逮捕。村民报案——

  两根青龙攀柱不见了

  长阳是古代土家巴人发祥地,境内重点古文化遗址众多,古墓葬点多面广。

  今年1月15日上午11时许,长阳渔峡口镇龙池村1组村民龚某发现,其旧屋门口的一对石狮和邻居旧屋门口六角义渡亭的两根青龙攀柱不见了(义渡亭又叫河神亭,是清朝修建于盐井寺的一处古文化遗址,1992年12月被确定为全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2月7日8时,磨市镇芦溪村2组村民发现其房屋后面“李易氏家族墓”上的石板画被盗(该墓葬修建于清乾隆年间,2003年9月被县政府确定为文物重点保护单位)。

  连续发生多起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文物被盗,引起长阳警方高度重视,由刑警大队与案发地派出所组织专班先期开展调查。

  究竟是谁在打这些文物的主意?

  围追堵截——

  拦下黑夜挖碑贼

  长阳警方迅速采取行动,组织和调动基层组织加强古遗址、古墓葬等文物的安全保护,积极协同文物管理部门,全面开展信息搜集,摸清涉嫌文物犯罪高危人员,并案侦查。

  6月20日22时许,榔坪镇秀峰桥村6组村民丁某发现,距房屋100多米的“圣旨碑”(“圣旨碑”又称丁母覃氏墓,建于清光绪二年,工艺考究,保存完整,为研究清江流域土家族丧葬习俗提供了珍贵的历史资料)有亮光,并伴随阵阵敲打声,当即前去查看,只见七八个人正在撬墓葬上的石鼓、香炉、浮雕石板。他迅速向组长报告,组长马上向派出所报案,组织五六个村民到现场查看制止,这伙人马上丢下准备上车的石鼓、香炉、浮雕石板,驾驶一辆小型货车向山下逃窜,组长一行人紧追不舍。

  接警后,榔坪派出所民警分两路围追堵截,长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勇迅速调集贺家坪、高家堰、火烧坪等地派出所、交警队设卡拦截。

  6月21日凌晨2时许,民警在当地一个叫文家坪的地方的一岔道口,拦截了一辆鄂EAY××6白色小货车,当场抓获杨勇、向红(女)两人,缴获作案车辆一台,作案工具若干件。

  经查,33岁的杨勇是榔坪镇梓榔坪村人,住宜都市陆城镇车店村。30岁的向红是巴东县东壤口镇孟家垭村人,现居住在宜昌城区,从事个体运输。杨勇等人对20日晚盗窃“圣旨碑”石鼓、香炉等文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供出另外几个参与作案的同伙。

  当晚,天降暴雨,几路抓捕组趁着黑夜暴雨的掩护,迅速接近犯罪嫌疑人所在地,至22日凌晨许,先后将犯罪嫌疑人秦天、覃松柏、向大海抓获归案。

  但,他们作案难道仅此一起吗?

  几经周折——

  账本指认“文物大盗”

  经过几番周折,专案组在向红家找出一本账本,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年月日和数字。在证据面前,向红交代:记账本上记的年月日和数字,是运输被盗文物的时间和金额。这一下,杨勇等人只好老实交代盗掘古墓葬、贩卖文物18起的犯罪事实。

  游手好闲的杨勇对长阳及周边县市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早有耳闻,2008年年底在宜都市结识了从事古玩生意的“华仔”,便打起了盗掘古墓文物的主意。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杨勇伙同秦天、覃松柏、向大海、向红等人在长阳榔坪、渔峡口、磨市镇、巴东县、兴山县、恩施咸丰、鄂湘交界处等地采取分头踩点、联合盗掘、租车运输、共同销赃的方式先后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文物达18起,盗得青龙攀柱、雕花石板、古花瓶、古石鼓、龙珠碑顶、古狮子等一批文物。盗掘后,将大部分文物运至“华仔”处销赃,共分得赃款6万余元。

  案件破了,但大家仍心焦如焚,这些文物现在何处呢?

  再接再厉——

  四面出击追回瑰宝

  案件虽取得突破性进展,但大量文物还下落不明。必须尽最大努力追缴被盗的国家文物,挽回损失。

  7月14日,警方在宜都找到涉嫌收购、贩卖文物的犯罪嫌疑人“华仔”李某。为了争取宽大处理,李某主动交代,明知杨等人的物品来路不明,但还是照收不误,除一部分供自己收藏外,其余的贩卖给山东、湖南、广东等地的文物贩子,从中牟利。

  8月13日,李某将从广东、山东、湖南等地回购的和自己收藏的石雕板画、石雕狮子、观音菩萨等18件物品交还给专案组。

  经省文物专家对追回、缴获的20余件物品进行鉴定,属于二级文物的2件、三级文物的3件。

  目前,其他几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已被上网追逃。(本文除民警外,均系化名)

  小知识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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