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勤)青山一司机酒后在交通大队接受处理时,先后两次当众殴打值班民警,致使其轻微伤。昨悉,青山区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2年半。
今年4月15日下午3时许,33岁的司机杨某前往青山交通大队接受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进入事故处理大厅后,杨某无故对值班民警郭某进行辱骂并殴打。当其他民警劝解并将民警郭某拉入办公室后,杨某又将房门踢开,进入室内继续殴打郭某,致郭某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后经法医鉴定,郭某的伤势为轻微伤。
青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无视国法,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扰乱了公共秩序,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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