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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因协商解决纠纷遭拒 泼汽油烧伤4人获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7日10:43  新安传媒网

  本报讯 上门协商解决纠纷遭到婉拒,池州人曹根源为泄愤竟买来汽油返回对方家里泼洒,将正在聚餐的两家4人不同程度地烧伤。昨天,池州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曹根源犯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要赔偿原告68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根源因怀疑方某在为其修车时更换了汽车零部件,于今年2月23日上午11时许到方某家中索赔,遭到婉拒后便到附近加油站购买了一桶汽油,再次返回方家。当时方家共有7人在聚餐,曹根源不顾阻拦,将汽油泼至有燃烧酒精炉的饭桌上,从而引发火灾,造成方某等4人不同程度的烧伤。

  本报记者 朱春友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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