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见习记者/张俊通讯员/刘海燕) 近日,连州市检察院在对一起交通事故中涉嫌交通肇事的一名大学新生雷某作审查批准逮捕时,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嫌疑人雷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以完成他上大学继续学业的夙愿。
2010年8月中旬,犯罪嫌疑人雷某因操作不当,致其驾驶的一辆两轮摩托车失控碰撞路边山体,造成乘坐其摩托车的梁某当场死亡。当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雷某刑事拘留,随后将该案移送连州市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连州市检察院在审查办理该案中,获悉犯罪嫌疑人雷某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校时思想品德较好,学习刻苦勤奋,且今年参加高考已被某高校录取。连州市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雷某属过失犯罪,且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积极向被害人家属做出赔偿,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害人一方已提出希望司法机关不追究犯罪嫌疑人雷某的刑事责任,让他上大学完成学业的请求。
从以人为本、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出发,连州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雷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促成犯罪嫌疑人雷某的亲属与被害人梁某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
目前,雷某已顺利就读广州某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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