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李剑军 张晓毅)喝喜酒是件喜事,不过,两名赴宴的小伙子却因酒后乱性,轮奸了一名远房亲戚的女儿,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重刑。
郭某今年不满18岁,文某不满17岁,今年5月9日深夜,两人在湖里殿前喝喜酒。两个人喝得醉醺醺的,郭某就带着文某回自己父母的暂住处休息,刚好,一远房亲戚的女儿小青(化名)借住在那。
小青还不满14岁,郭某八成是酒劲攻头,竟然对这一远房亲戚的女儿动了邪念。两人一协商,于是,文某就以郭某喝醉酒走不动了,叫小青上前帮忙搀扶至毗邻的暂住处。年幼的小青照做了,哪知,刚一进屋,文某和郭某就露出色狼本性,强行将小青按倒在床,并先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近日,郭某一审获刑7年8个月,文某被判7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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