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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限购令”两套房咋界定? 限购令如何执行各方关注,市民亟待细则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04日04:48  南方都市报

  “限购令对我影响很大,有许多实际操作的问题我们都不清楚,也找不到权威说法。”深圳在国庆前突然公布“限购令”,让不少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始料未及。昨日,多名深圳市民通过邮件和电话致电南都记者,提出自己的困惑和质疑。

  一个家庭如何界定?

  9月30日晚上,深圳紧急出台“限购令”,规定从10月1日起,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其中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能够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家庭如何界定?我父母有两套房,按照新政,是不是就不能买了?”小廖在深圳一家外企工作,具有深圳户籍的他,计划明年初与女友结婚,本来准备趁国庆假期看房子。

  未过户的房子还能不能买?

  此外,对于已经在新政出台前签订了购房意向书,但是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买房者,是能够继续履行合同,还是意味着合同失效?昨日多个致电南都的市民均询问这一问题。“两套房产怎么界定?是像银行贷款那样,只要贷款买过房,不管现在名下有没有都算,还是只算现在名下有的,以前买了又卖掉的可以不算?”

  催生变相“对策”?

  除了对新政的诸多不解,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网上,有网友已经开始针对新政列出了“变相”的对策。有网友提出,已经购房的夫妻,房产全部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可以先办理假离婚,另一方可以再买两套,买房后可以再复婚。

  虽然“假离婚”玩笑成分居大,不过南都记者昨日采访时发现,一些准备结婚的小夫妻不得不开始调整购房计划。

  对于非深户者要有一年以上在深圳缴纳社保以及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南都记者昨日以购房者身份联系多家中介机构,在表示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缴纳均未满一年后,有中介表示,可以“想办法”帮助记者补充缴纳或以其他方式解决。

  “所以,政策出台后,关键是操作环节的这些问题如何避免。”吴先生表示,政府部门需要认真考虑堵住政策的“漏洞”,“不然别调控不成,反而限制了刚性需求。”

  南都记者 王莹

  深圳“限购令”

  ◎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

  ◎能够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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