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女子因前夫冒其名避税申请廉租房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2日09:31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李燕 通讯员 张敏娴

  申请廉租房被拒,原因是另有未申报的工作收入,杨女士细查之后发现,前夫唐先生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在公司领工资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为此,杨女士以侵犯姓名权为由提起诉讼,索赔16万元。

  近日,普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杨女士和唐先生公司此前签订的1万元赔偿协议有效,应按此处理赔偿事宜。

  杨女士和唐先生在2002年办理了离婚,双方约定房子由唐先生居住,杨女士在外租房。2009年上海出台了关于廉租房政策,杨女士立即向户籍所在街道提出了廉租房申请,并办妥了一切相关的表格登记。

  2010年5月,相关审查部门告知杨女士另有未申报的工作收入,不符合廉租房的申请规定,并拒绝了她的申请。杨女士得此信息大为震惊,经过调查发现竟然是前夫盗用了她的身份信息并以此进行虚假税务申报。

  由于几次交涉不成,杨女士以姓名权被侵犯为由把前夫的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房租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1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唐先生的公司向税务部门申报税款时将杨女士的工资列入其中,其行为不仅违反了税收法律规定,亦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应向杨女士承担侵权责任。由于公司称与杨女士达成过支付一万元的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了5000元,结合杨女士出具的收条,法院对双方的和解协议内容予以确认,判令唐先生的公司应向杨女士付清余款人民币5000元。

  (当事人均为化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避税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