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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院对特大拐卖妇女案作出终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3日02:37  兰州晨报

  

甘肃省高院对特大拐卖妇女案作出终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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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霞)甘谷县农民石君红、张金忠等10人,冒充警察,以给女方介绍对象为诱饵,从兰州、西宁等地,将11名妇女骗至甘谷卖给他人为妻,非法获利约15万元。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拐卖妇女10人、奸淫2人的石君红以主犯论,判处死刑;对主犯张金忠以拐卖妇女罪、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死缓,其余罪犯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3年不等的刑罚。宣判后,石君红、张金忠、李世来3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近日,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6年,石君红等人在兰州市以谈对象为借口,将女青年王某拐骗至甘谷,以8800元的价格卖给丁想元(因拐卖妇女罪被判死缓),后丁想元又以1.84万元的价格将王某转卖给当地村民杨某为妻。2007年1月24日,王某被当地警方成功解救。2007年,女子刘某也以同样的方式被拐骗至甘谷,最终以1.6万元的价格卖给当地村民李某为妻。2008年,石君红先后将原某、梁某拐骗至甘谷,分别卖给甘谷当地村民为妻。2009年4月24日,石君红、张金忠在西宁冒充公安人员,将李某拐骗至甘谷后以1.25万元的价格卖给当地村民赵某为妻。从2006年至2009年间,石君红、张金忠等10人,从兰州、西宁等地将11名妇女骗至甘谷县卖给他人为妻,非法获利约15万元。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石君红、张金忠、李世来3人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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