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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为子报仇枪杀仇家独生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5日18:21  市场星报

  彭继友 记者 刘欢

  一对仇世冤家,两条年轻生命,四年不断上访。在凤阳县大溪河镇马山村,说到李方和朱云两家的报复杀人案,无人不为之叹息。两家父母为了自己的独子,不惜 “一命换一命”,冤冤相报,累积无尽仇怨。         

  发生冲突,欢喜场子不幸出了人命

  李方(化名)和朱云(化名)是凤阳县大溪河镇马山村祝平队的庄邻。按照当地习俗,遇到孩子满月、结婚的喜事,都会邀请邻居去看电影。1998年,因为有邻居家的孩子过周,在一起看电影时,三个十几岁的少年无意间发生冲突,动起手来。朱云的两个弟弟,向李方的儿子捅了一刀,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朱云的两个弟弟逃到外地,公安机关一直未能将其抓获。这让李方悲痛之余,心生报复之心,最终又酿出了另一桩疯狂血案。

  冤冤相报,9年后他竟“一命换一命”

  李方和爱人,前面生育了五个女儿。中年喜得独子,心中喜悦无以言表。没想到十几年后,当他步入花甲之年时,儿子却被邻居杀死,这让他倍受打击,悲痛不已。两年后,李方的老伴由于思念儿子,悲伤过度,抑郁而终。

  晚年丧子,爱人随之去世,五个女儿也早已嫁人不在身边,李方感到异常孤苦伶仃。尽管事情已过去9年,自己年过70,但他对儿子的死始终不能释怀。对于抓到凶手,他不抱希望,却想以自己的方式报复朱云一家。“一命换一命”——他把罪恶的目光盯上了凶手亲哥哥的独生子。

  2007年2月2日,朱云的儿子还是个初二的学生,其上学必经之路有个厕所,李方躲在里面,用土枪将其射杀。之后,李方跑到村书记家“自首”。随后,李方被警方逮捕。

  保住父命,“五姐妹”却临死亡威胁

  2007年9月,滁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李方死刑。李方不服,提起上诉。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方的五个女儿,认为法院的判决有失公允,多次上访讨说法。

  “上访是为了保住父亲的命!”当大溪河镇司法所所长王多才登门劝解时,五姐妹道出心愿。“两个凶手至今还未抓捕归案逍遥法外,父亲要是再被判处死刑,我们无论如何是不能接受的。”

  对此,大溪河镇党委政府请示县委县政府后,安排政府工作人员陪访。最高人民法院接到上访后经仔细阅卷,认为适用死刑不当发回重审。最终,李方被改判死缓。

  但这样的结果让朱云极为不满。“我儿子没有杀人,还那么小,李方凭什么杀他? ”事情拖到去年4月,朱云要求法院判处李方死刑,还准备上访,并扬言要杀死五姐妹“报仇”。

  此时,王所长及时进行劝解,制止了朱云要杀人的念头,将又一轮的仇怨平息。

  司法调解换来“终结保证书”

  去年6月份,王多才所长南下浙江多地,逐一找寻刘家在外地打工的五姐妹。经反复劝解,最终说服五人凑齐4万,安慰补偿朱云夫妇。到2010年9月27日,加上之前6万赔偿,朱云夫妇一共获得10万元的赔偿费。

  由于朱云才43岁,2010年春节前,他的妻子在凤阳县计生委的特批下,做了结扎复通手术,重获生育的机会。朱云也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提杀人复仇的想法,也不追究此事,从此终结两家恩怨。

  记者手记

  俗话说,冤冤相报何时了!本文中两家的仇怨中,牺牲的不仅是邻里的和气,更有无辜的生命!杀人犯法,终究应当由法律来制裁。倘若因情触法,一味报复,一旦形成恶性循环,痛苦何日了结?

  我们希望,每一个人都能理性对待身边事,遵守法律的约束,尽力避免自己的行为对人、对己造成伤害。如果悲剧已经发生,过错方首先应该及时反省,以实际行动来弥补自身过错,让受害者破碎的心得到一些安慰,从而渐渐放下仇恨。

  悲伤时避免冲动,弥补中寻求谅解,如此才能重塑和谐。这也我们的司法调解一直努力的方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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