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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6年前所购商品房成居委会办公室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舒均)6年前购买的商品房一直没入住,前不久去看房时,发现自己的房子竟变成了汉阳区一居委会的办公室。昨日,市民张建绪向记者反映这一咄咄怪事。

  据张建绪介绍,2004年3月1日,他与武汉旺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以26万余元的总价购买了该公司在汉阳麒麟路开发的一套145平方米的房子,并于次年年底,办齐了房产证和土地证。由于他在武汉购有多套住房,且一直在外跑工程,没有时间打理这套房子。

  此后不久,他把这套房的房产证、土地证作了贷款抵押,今年8月,贷款还完后,他取回两证。9月,当他去看房时,发现这里竟变成了汉阳区琴断口街汇福园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室,他向居委会要房却被拒绝。

  记者看到,张建绪出示的房产证上标明,其所购房为麒麟路旺达百合园小区32栋3-101号。昨日,记者在该处看到,几名汇福园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正在房内办公。

  汇福园社区居委会书记胡爱香介绍,居委会已在此办公6年多,今年9月初,张建绪突然拿着“两证”找到居委会,他们也感到诧异。她称,按有关政策规定,小区居民若达到500户以上时,开发商应配套为小区居委会提供一个面积达72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用房。2004年4月28日,在区政府、区规划局等部门协调下,开发商武汉旺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将这套房给居委会,居委会才搬入该套房办公。如今,该房突然出现房主,居委会已上报琴断口街办处理。

  昨日,琴断口街办有关负责人称,经调查,居委会使用的房子确为开发商给居委会使用的,至于张建绪称拥有该房的产权,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琴断口街办、汇福园社区居委会和张建绪称,他们发现此事后,多方寻找开发商均未果。购房合同上标明的开发商的电话,已成为居民家用电话。通过武汉市工商局企业信息查询发现,该公司已多年没有年检记录。

  张建绪表示,他有该房的两证,说明他就是受法律保护的产权拥有者。琴断口街办让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说法,让人觉得荒谬。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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