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储户15万元被转走状告银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8日01:51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朱燕)存入21万元到银行,当天就被转走了15万,蔡某认为银行未能尽到注意义务,将兴业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告上法院,要求返还款项以及相关利息。目前,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蔡某说,2010年5月21日,他在兴业银行处办理家庭理财卡,同时开通了定向转账业务,约定转账日限额不超过19万元。2010年5月22日,他携21万元前去存款,在存入前先行办理了修改账号密码、关闭定向转账业务,并约定“如办理转账业务,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办理”。但21万元存入银行的当天下午,他收到银行的两条交易短信,通知存款被部分转账支出,蔡某立即赶往银行查询,发现其中15万元已被转走。他当即报警并取出剩余的6万元。

  蔡某认为,由于银行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自己账户内的资金被非法转走,故起诉要求银行支付15万元及其利息,并赔偿7000元。

  庭审过程中,兴业银行称,根据当天的账户交易流水单显示,该笔转款均转入蔡某自行设定的转入账户内,从银行业务操作角度讲并不存在非法转款的问题。其次,目前蔡某与转入账户的开户人陈某之间关系不明,蔡某无权直接向银行要求赔偿。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状告 银行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