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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为建工业园强行摊派集资款 未发相关文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9日03:05  东方今报

  □今报首席记者 申子仲

  为了建设工业园,南阳市方城县靠“强行摊派”的方式筹集资金,这让方城县一些事业单位的“被集资者”叫苦不迭。

  ●“集资”上万不见文件

  近日,有群众反映,南阳市方城县为了建设工业园,要求全县16个乡镇和行政职能部门公务员交“集资款”。

  黄女士是方城县的一名教师,她告诉记者,县里让全县职工“集资”,一人两千元,“我每个月的工资还不到两千块钱,要交这笔钱,除去生活费,我至少还得再存俩月”。黄女士还称,“单位说,集资是强制的;如果不交,就要把姓名公布出来”。

  就在黄女士犹豫不决时,学校校委会给老师们发了一条短信:“尚未交纳产业集聚区集资款的同志,请务必于今天下午5:00前按规定数额交后勤处。”权衡利弊后,黄女士不得已交了钱,交完收到一张以学校名义开的收据,款项为“方城县产业集聚项目”。

  另一所学校的张先生则说,他们那里“要求必须得交,不交就下岗”,张先生还说,“交完啥也没有,什么都不开”。钱交得不明不白,张先生说,“如果将来人家不还,有啥门儿?”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除了教育系统“集资”,方城县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集资款”要交1万多元甚至两万元,而且,还没有收到上级单位的红头文件,公务员刘先生证实,“集资通知是科长给我们口头传达的,具体文件谁也没见过”。

  ●网上牢骚“一边倒”

  而近日来,网络上的贴吧、论坛,关于方城县“集资”的帖子成了热门话题。不少人称“集资”数额太大,难以承受。有网友还送给方城县委、县政府一副对联调侃,上联是“上级压下级,一级压一级,级级加码,马到成功”;下联是“下级蒙上级,一级蒙一级,级级掺水,水到渠成”。“集资者”说,县政府搞经济建设,应该由县政府投资,不能拿个人的钱来搞。也有人认为,如果政府实在穷,起码也得保证将来这笔钱能还上。“财政缺钱应该依法集资……”更有人对这种“集资”方式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不是集资是融资”

  方城县政府工作人员对此事持何态度呢?记者随几位“集资者”来到了方城县信访接待中心。“俺自己也得交。”县信访接待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坦言,各个单位都有任务,这是县政府统一部署的,他还纠正说,“这不是集资,是融资。县里也是为了贯彻中央精神”。

  据介绍,由于县财政力量有限,县里才通过这种涉嫌摊派的办法“集资”,“总缺口是1.5亿元”。虽然这名工作人员也得参加“集资”,但他的态度却比较乐观。“这个是高回报,有县财政担保,集资一万元,年利息是960元。”

  记者提出能否看看文件,这名工作人员却回答:“文件这东西,我就说不清了。”

  ●“集资者”怕钱打水漂

  “这是我个人的钱,政府用我个人的钱搞地方建设,总得给我个正规的说法吧?”“集资者”的担心绝非多余。

  记者在位于方城县西南部的八里桥产业集聚区看到,这里的多条道路正在建设中,整个园区的建设还未见雏形。在一些企业厂房规划的鸟瞰效果图上,标注着“工期两年”的字样。

  据了解,方城县一年的财政收入是两亿多,这次集资1.5亿元,年利率为9.6%,每年需向集资者支付1400多万元的利息。而在财政收入总量没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县政府须偿还近两个亿的“集资款”,谈何容易?

  那么,方城县的这种“集资”方式,到底算啥性质?“集资”和“融资”有啥不同?

  ●律师:涉嫌非法集资

  郑州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何会昌律师认为,“集资”和“融资”只是一个名词问题,“看问题要看实质,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集资款,而没有相关文件、没有相关政府或人民银行的批准,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非法集资”。

  据了解,去年11月份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不得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或社会公众集资,用于开发区、工业园等的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有人指出,方城县的集资行为,不仅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一种与民争利的行为,一旦群众的资产打了水漂,政府损失的将是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都市频道 《都市报道》今日中午 12:40播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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