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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刑1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0日01:5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薇)得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能赚钱后,做电话推销的男子武某改行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先后牟利1万余元。昨天,认定其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武某和两个同行均被丰台法院一审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00元。

  武某称,以前他做电话推销时,公司买了一些个人信息给他们,让他们挨个打电话。后来,他觉得卖信息来钱比较快,更自由,便改了行。

  检方指控,去年5月开始,武某经常登录一些电视购物、私家侦探群,并从中购买个人信息。武某称,从这些群内购买普通的个人信息,每条低至几分到一毛钱不等。拿到信息后,看到网上有人求购该类信息后,他就从中加价转卖。

  检方指控,截至去年12月间,武某转卖个人信息共计获利1万余元。对此,武某表示认可,称自己大概卖了50多次。他还当庭悔罪称,“我感受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很后悔”。

  此外,武某倒卖个人信息期间,认识了党某等两人。他们住在一起,但各卖各的信息。昨天,这两个人也在丰台法院受审。

  庭审时,武某的辩护人提出,武某到案后,揭发了上述两名同行,有立功表现。加之武某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认罪态度好,是初犯,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武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他也不具有立功情节,因为其他涉案人员是同一时间被抓的。综合其认罪态度等,法院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与他居住在一起的其他两名倒卖信息人员,也获得了同样的刑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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