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工程师频频投诉室友抽烟遭解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1日03: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不堪室友“二手烟”危害 频频投诉反遭解雇

  本报讯 (记者 董哲)“为了健康,请你远离烟草”……漫步在东莞的街头,诸如此类的宣传广告随处可见。但在东莞市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作的工程师黄先生却深受二手烟危害,他多次向公司投诉,不但未得到处理,还为此丢掉了工作。一怒之下,他将所在的公司告上了法庭。

  近日,法院一审认为,黄先生提出的“二手烟”侵害索赔诉讼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案审理范围,被依法驳回。法院建议其另行起诉处理。黄先生对一审判决不服,目前已提起上诉。他表示,自己深受“二手烟”毒害,生命健康权已受到侵害,所以一定要讨个合理说法。

  起因:

  投诉二手烟危害被炒掉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08年9月6日进入东莞市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作。从2008年9月到2009年5月期间,公司将他与一名姓高的员工安排在同一个宿舍住宿。该员工每天中午休息和晚上睡觉前一定要抽烟。当时正好是秋冬春季节,门窗关闭导致室内空气不流畅,他整个晚上都受到二手烟的伤害,多次被烟呛醒。

  2009年4月开始,他感觉到口干舌燥,心情烦躁,血压也随之升高了,身体逐渐出现了一系列不良反应,并出现病症。他到医院检查时,发现以前血压正常,现在竟然是高血压了。

  “我要求调换宿舍,公司不调;投诉也没有用。”2009年4月,黄先生两次书面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但公司一直置之不理,并称吸烟是人身自由,最终导致其病情加重。“公司见我难缠,为了逃避应尽的责任,就采取炒人的手段将我赶走。”

  索赔:

  要求赔3万元被驳回

  黄先生认为,自己进公司时体检一切正常,由于受到二手烟的侵害,身体出现了多种病症。由于是公司管理不力导致的后果,因此公司应当支付他的医疗费及康复支出。他粗略计算了一下,高血压是慢性病,每天要吃药,后续的医疗费用为每年3600元,按30年计算为108000元。

  “我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现在吃不好睡不好,非常痛苦,公司还要赔我精神损失。”黄先生向法院提请劳动争议诉讼,要求公司赔偿他经济损失、康复支付及精神损害赔偿共计30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先生提出的关于二手烟危害的诉讼要求,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案审理范围,依法予以驳回。

  律师:

  员工需提供医学鉴定

  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元龙认为,黄先生的身体变化,是不是因为其同一宿舍的工友吸烟引起,需要他向有关医疗鉴定机构提交相关病历、证据材料,然后出一个鉴定结论。

  如果鉴定黄先生出现的病症,与二手烟危害有关,那么那名吸烟的员工和其所在的公司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法鉴定出黄先生患高血压等病症与二手烟有关,则很难获得赔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投诉 解雇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